① 15日發退休金,而人於次月2日去世,怎樣算退休金
和什麼時候來發沒有關系,哪怕源每月第一天和每月最後一天,都是一個道理:這是當月的養老金。
至於說當事人去世,也是一個道理,哪怕每月第一天和每月最後一天去世,都是全額領取當月養老金。
即雖然當事人2日去世 ,但是去世當月的15日應該領取最後一個月的養老金(全額)。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憑相關材料領取喪葬費、撫恤金。
② 人死後退休金還能拿幾個月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③ 下半月去世的,次月還有一個月工資嗎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一般來講,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養老保險關系終止手續。當去世人的死亡證明交到原單位後,就由單位的專管員去社保中心辦理終止手續。社保機構依據死亡證明,在次月通過單位向死者的供養直系親屬撥付喪葬費和一次性生活補貼,而死者的養老金就此停發。
2、醫療保險關系終止手續。當去世人的死亡證明交到原單位後,就由單位的專管員去醫保中心辦理終止手續。如果死者的醫保卡中還有帳戶余額,可由單位負責辦理退款手續,家屬只需把死者的醫保卡交給單位專管員即可。
④ 當月退休當月去世有退休金拿嗎
當月辦理退休,次月才能領取退休金,對於死亡的,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養老金,因此,是領不到退休金的。只能個人賬戶余額作為遺產繼承。
⑤ 退休一個月人死了退休金還能領嗎
只能領取去世當月的養老金,次月就停止發放了。
⑥ 人過世在本月17日死亡的,次月養老金還能發嗎
當月的退休金照常發放,下個月就沒有了,後人去社保局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順便辦理銷戶
⑦ 二十日領退休金後,月底去世次月還有退休金嗎
在你的養來老金賬戶中個人自繳納部分(不含企業繳納部分),扣除已領取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全部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領取。
另外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為了減輕職工家屬因辦喪事而增加的經濟負擔,給予的一次性補助。撫恤金,是指為了保證由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不因供養人死亡而斷絕生活來源,給予的基本生活費用。
⑧ 退休老人死後還能領取多久退休金
去世後就不能再領取養老金了,根據規定當事人去世的次月,社保停發養老金。
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社保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其中撫恤金標准一般是當事人去世前一個月養老金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