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技師怎麼漲工資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版規定,2015年權12月底之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㈡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嗎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點陣圖秀職工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但調整比例會適度低於企業,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河南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
各省瞎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關於做好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6〕19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現就我省2016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老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 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3.5%計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 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完成參保登記工作並建立資料庫的地方,可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資料庫不完善的地方,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情況復雜,利益平衡的難度大,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9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6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6年9月5日
㈢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16年增加工資方案已出台了嗎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方案已出台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退休費三個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從2014年10 月1日起,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退休費。這預示著,將有接近4000萬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1500多萬離退休人員因此受惠。
據了解,在國務院印發的《通知》後,還附帶轉發了3個具體方案,名稱分別是:《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退休費的實施方案》。
經濟觀察網記者看到3份方案中的「公務員漲工資方案「,大致內容是,提出在明確調整基本工資標准後,公務員職務工資標准由現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級別工資各級起點標准由現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它各級別工資檔次標准相應提高。還要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
在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方案「還提出要適當調整機關技術等級(崗位)工資標准,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後,規范津貼補貼標准相應減少,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後剩餘的額度執行。
「 方案」中還提出,要建立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具體的說法是,今後公務員基本工資標准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依據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資標准每兩年調整一次,參考同期物價上漲幅度、同期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等因素,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如遇發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基本工資標准延後調整。調整基本工資的具體方案,由人社部和財政部研究擬定。
㈣ 2016年退休人員漲工資嗎漲多少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以上信息是收集過來的,希望您採納!
㈤ 2016年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怎樣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日前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版,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
㈥ 最新指示文件有2016年6月份退休人員事業單位漲工資嗎
與往年養老金調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內辦法調容整待遇,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業內專家認為,國務院去年初出台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加上目前各省養老保險「並軌」實施方案已出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籌調整養老金時機成熟,統籌調整有利於消除兩者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㈦ 有人說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是真的嗎
今年已經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調整之後,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今年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23個省(區、市)發布了201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19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准 平均增幅收窄
25日,人社部年終會議上透露的數據顯示,今年已經有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
這19個地區分別為:重慶、陝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肅、雲南、四川、江西、貴州、內蒙古、河南、浙江、江蘇、河北。
調整之後,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
從最低工資增長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平均漲幅較往年出現下降。人社部透露的數據顯示,今年19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在14.1%。
雖然增長幅度達到了兩位數,但14.1%仍是近年最低水平。人社部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24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22%;2012年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國27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准,平均調增幅度為17%。
23省份調整工資指導線 多地基準線下降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23個省(區、市)發布了201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工資指導線由基準線、上線和下線構成,是給當地企業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的參考依據,但並不具有強制性。在這23個省份中,河南和新疆的基準線最高,均為15%;廣東的基準線最低,為9%,是目前唯一基準線低於10%的地區。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調整工資指導線的省份數量已經超過2013年全年。數據顯示,2013年有17個地區調整工資指導線,基準線普遍在14%左右。
雖然今年調整工資指導線的地區數量比2013年增多,但今年工資指導線平均漲幅出現下調。統計顯示,這23個省份的基準線平均約為12.4%,較去年下調。其中,廣東、山東、新疆等地的基準線均比去年出現下降。
未來工資水平不會大幅上漲?收入分配差距待縮小
由於最低工資標准、工資指導線的制定均會參考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因此,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指導線漲幅雙雙縮小,也凸顯出當前中國經濟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未來中國的工資水平漲幅將繼續下降?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日前發布的一份報告就指出,綜合經濟增長、企業經營業績、最低工資標准和勞動力供給等因素對工資的影響,可以認為中國的工資水平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不會像前幾年那樣大幅度增長,但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工資水平仍將保持較大幅度增長。
報告指出,近年來國內外經濟形勢發生變化,中國經濟增長放緩,企業業績下滑,經濟面臨轉型升級、結構調整的壓力,在這個形勢下,最低工資標准上調幅度收窄,平均高工資增長幅度較之前以往明顯降低。
而上述報告也建議,政府應該通過減稅等政策促進企業設備投資,提升管理,為實現工資增長與企業發展良性循環創造條件,同時應採取抑制壟斷行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徵收制度等綜合政策措施來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㈧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方案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回,總體調整水平為答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㈨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什麼時候到位
以濰坊為例子,已下發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退休按新標准核算發放養老金。
對以前的過渡中人的核算也在做准備工作。估計18年6月底前。重新核算後大部分過渡中人的養老金應等於或稍高於2014年10月前同等條件退休的「老人」。
機關事業單位基礎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與企業並軌。今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位首次實現養老金同步調整。為更好協調各地養老負擔,保障養老金能足額發放,同時,統一調整有利於平衡地區差。
由於中人養老金在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工資增長率、數據採集等諸多方面的復雜性,致使各地的中人養老金正式方案歷經幾年都難以出來,也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來陸續退休的中人統一按照2014年9月份以前的工資標准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就是人們說的臨時生活費。
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 月31 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從2017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標准上調,為歷年來最大。昨日,人力社保局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關。據悉,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15日銀行發放養養老金之際一並補發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將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根據過去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並進行新老辦法的對比,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能夠基本保證其養老金待遇不降低。
㈩ 對2016年上半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是怎樣規定的
是會上漲退休工資的!人社部與財政部近日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按照總體水平容5.5%左右的標准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開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