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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

發布時間:2021-02-14 16:35:22

A. 已經到了退休年齡的人怎麼買社保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B. 我已到退休年齡怎麼寫申請

填寫申請書:

本人×××,生於××年××月××日,於××××年××月××日將屆滿回50歲,符合國發答(1978)104號
文件規定的退休年齡。根據本市有關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申請退休。請單位依照相關規定及本人的實際情況,為本人辦理退休的相關手續。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將繼續按照相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直至正式退休。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2)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擴展閱讀:

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C. 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與用人單位是勞動關系還是勞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內享受基本容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從這些法定標准來看,即使有合法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也該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因為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所以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意味著終止勞動關系,自然就不再承認與用人單位再訂立勞動合同,即再建立勞動關系了。
但是對上述規定的理解和執行目前存在一定爭議,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門有些執法者和有些司法者會對一些特殊情況做出一些特殊的認定和裁判。
但普遍的觀點還是認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可以建立發揮余熱的不受勞動法律調整的勞務關系。

D. 用人單位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員工構成何種法律關系

基本案情:
被告A公司是經工商注冊登記的有限責任企業。2010年10月8日至年4月12日期間,被告聘請原告李某從事行政專員職務,每月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報酬。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2015年4月12日被告認為原告工作能力不足以勝任工作,與原告以書面形式解除勞動聘用關系。
2015年5月12日,原告向某市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被告支付節假日加班費、帶薪年休假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社保費用、解除勞動關系、沒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支付一個月工資。
某市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於2014年6月12日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認為,李某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故李某與A公司之間不屬於勞動關系而屬於勞務關系,遂駁回李某的仲裁請求。李某對仲裁裁決不服,遂向某院提起訴訟。
被告A公司答辯稱,原告李某到被告處提供勞務時,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雙方之間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請。
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查明,原告李某在被告處工作時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某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出具證明證實其沒有領取養老金。
[爭議]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關於原告李某與被告A公司之間形成的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
[案件評析]
法院審理後認為,現行我國法律中並無規定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一方的年齡不得高於法定退休年齡,只要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均能成為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二)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本案原告李某在被告處工作時雖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其具有勞動能力並且沒有享受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故該院認定原告李某與被告A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系。
據此,某市某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被告A公司支付原告李某假日加班費、節日加班費、帶薪年休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社保費用、解除勞動關系沒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應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審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法律延伸]
我國現行退休制度規定,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但隨著經濟社會經濟的增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學進步與醫療條件的改善,老年人口素質增強,平均壽命延長,越來越多的退休人員在退休後選擇再就業。那麼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是何種法律關系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接受(三)》第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年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據此,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應按兩種情況處理:(一)用人單位招用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之間形成的用工關系按勞動關系處理;(二)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按勞務關系處理。

E. 超過退休年齡的人還能交養老保險嗎

已經參保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 滿專15年;沒有參保的,不可以參保繳屬費。
法定退休年齡前不可以一次性繳費,必須逐年繳納。沒有單位的,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持本人身份證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F. 我已達到退休年齡,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G. 聘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是勞動關系嗎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能否確定勞動關系要分兩個方面看:
1、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回法定退休年答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以按勞動關系處理;
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勞務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2、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已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按勞動關系處理。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僱傭關系處理。」
全國各省在實踐中也是按照上述規定處理此類案件。

H. 達到退休年齡後和用人單位是什麼關系

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聘用的是勞務關系。
根據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應當退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已退休人員的,按勞務關系處理。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I.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一、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員工企業單位的社保專員負責辦理。、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3、將審批後的《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二、一些靈活就業人員需辦理個人社保退休手續:1、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於每月1-15日(機關事業單位)、1-20日(企業單位)到社保局二樓養老服務大廳窗口遞交有關材料,辦理有關手續。2、對符合退休條件審核通過的退休人員,社保局將會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將有關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到退休人員所開設的農行養老金存摺(卡),退休人員憑存摺(卡)到農行各網點領取。3、辦理退休時,須提供人事檔案(有視同繳費年限)或勞動合同;《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二份);《養老保險手冊》及繳費清單(在三樓服務大廳列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3張1寸免冠相片。註: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後3個月內,可自帶身份證和一張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樓社會化服務窗口辦理退休證,領取養老金。

J. 組織部提拔事業單位已到退休年齡的人如何處理

組織部想提拔事業單位裡面已到退休年齡的人,當幹部這個一般很少的,除非這個人有特殊貢獻,才會這樣來做的大多數接近退休年齡的人基本就退居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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