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在合同工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目前的退休年齡規定依然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專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屬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⑵ 2009年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是否合同工和長期合同工一樣
好像有新規定了
⑶ 農民合同制工人退休年齡是多少
退休年齡是法定的,無論什麼工都一樣,按現行規定:男性60歲,女性50歲。
⑷ 長期合同工有哪些保障退休的年齡和工資
最主要的保障是:在合同期內,如果沒有發生違返合同規定的行為,公司不得與你解決勞動關系。
⑸ 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女性的退休年齡
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女性的退休年齡為50歲。國家公布的退休年齡規定為:
國家公務員退休的條件內: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容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5)長期合同工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⑹ 長期合同工!已經在十幾年前達到退休年齡了,經過多次上訴,最後以三萬左右解決了!還可以上訴
長期合同工!已經在十幾年前達到退休年齡了,經過多次上訴,最後以三萬左右解決了!還可以上訴?我感覺你這個還是可以在上訴的。
⑺ 一家正規單位的合同工多大年齡退休
法定退休年齡:
工人: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幹部: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上述都是可以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
⑻ 請問:今年合同工女員工退休年齡是多大
根據1978年6月國務來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自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⑼ 請問農民合同工的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抄頒發的《關於工襲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⑽ 女性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女性合同制工人與正式制的退休年齡是一樣的。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10)長期合同工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國家公布的退休年齡規定為:
1、國家公務員退休的條件
《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事業單位幹部、工人和機關工人退休條件:
正常退休:
事業單位的幹部、工人和機關的工人退休的政策條件仍執行"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其中:
幹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 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有以下情況者可以提前退休:
(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幹部和工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經由醫院診斷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傷病殘鑒定中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或勞動能力的。
(3)因公(工)致殘,經由醫院診斷證明和經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和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