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全部退休金嗎
法院可以強制凍結被執行人的退休金,但不能凍結全部的退休金,必須給被執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1)退休金查封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② 退休金法院能否強制執行
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不能只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
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其固定合法收入,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撥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中所提到的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是不同的。
對於作為被執行人的離退休人員,在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時,人民法院有權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要求作為離退休人員統一發放機構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合法收入即離退休金、退休金。
(2)退休金查封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但是,當養老金發放到個人銀行賬戶之後,可以查封、凍結、劃扣保留必須生活費用之外的部分。
離退休人員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人民法院在凍結、扣劃其離退休金、退休金時,應當參照當地的基本養老金保障標准,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再確定適當的凍結、扣劃數額。綜上,在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後,餘下部分退休金可以強制執行。
③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已經被民法院查封退休金帳戶,還能繼續擔任法人代表嗎
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准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個人負債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八)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您描述查封退休金賬戶,是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了嗎?不知道是否屬於個人負債額較大到期未清償,如果是則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
④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退休工資能否扣留
如果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工資包括退休工資也在強制執行的范圍內,但應當給其預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法研[2002]13號,2002年1月30日)規定:「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法釋〔1998〕15號,1998年7月8日)第36條規定:「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
⑤ 法院是否可以查封養老金賬戶用於還債
法院可以查封養老金賬戶。
當退休人員作為被執行人時,其可以領取的養老金無疑屬於責任財產,可以用於清償債務。社保機構作為養老金的管理和發放部門,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養老金。考慮到退體人員屬於特殊群體,最高法院法研[2002]13號答復,對人民法院執行養老金已經在執行順位和限度上作出了保護性規定,體現了公平、正義原則。實踐中,很多申請執行人的境遇遠比作為被執行人的退休人員困難。故社保機構於法於理於情都應協助人民法院執行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⑥ 只有一套房子,被法院查封了,退休金也被封了,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查封。而且,不僅可以查封,在符合條件時,也可以依法予以拍賣或者變賣,用於償還債務。
《最高法院關於執行異議的司法解釋》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⑦ 丈夫欠債妻子的退休金會被法院查封嗎
妻子的退休金是不會查封的,可以查封有關丈夫的個人財產。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⑧ 法院判決書已下還沒執行,但我退休工資一直被查封,我該怎麼要生活費
法院判決書下來還沒執行,但是我退休工資一直被查封,我該怎麼樣生活?那你就起訴唄,那有啥說的呀,你就起訴唄,自個生活不了了,他們扣你工資,生活不了就告訴他們唄,那有啥招啊,也沒有別的招
⑨ 法院可以凍結,查封退休的養老金嗎
個人帳戶,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14]29號《關於請求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廢止勞社廳函[2002]27號復函的報告》收悉。經研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本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36條也規定:「被執行人在有關單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向該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其協助扣留或提取」。依照前述規定,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發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
三、在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時,應當注意向社會保障機構做好解釋工作,講清法律規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絕協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⑩ 退休金養老金會被法院查封嗎
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但是,當養老金發放到個人銀行賬戶之後,可以查封、凍結、劃扣保留必須生活費用之外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