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因為換工作漏繳一個月對以後退休有影響嗎
不會有太大的影響,社保是可以補繳的。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❷ 社保少交一個月退休金
社保主要是計復算累計制交費時間的,一般來說,中間停繳了一個月,對以後領取退休金有沒有影響。以後領退休金也是以你的累計交費來計算的。交的時間長,金額高退休金就多,不過在現行政策不變的情況下,最少得交夠15年才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社保實際繳費少1年退休金有何影響
社保是吹月為單位累計計算,多交多得。少交12個月,個人賬戶余額少了,交費時間少了,交費指數少了,都少了12個月,最終,養老金也受減少的結果。可以看計算公式。
❹ 89年12月參加工作,但是社保繳費是90年1月開始的,少繳一個月,會影響退休金嗎
89年12月參加工作。但是社保是90年1月份開始繳費。對將來退休金影響不是很大。但是社保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❺ 社保漏交一個月會不會影響拿養老金
你好!按國家關來於社會保險源的相關規定,養老金漏繳一個月,對以前交過的沒有影響,都是繼續可以算的。一般來說是可以補繳的,如果沒有補繳,就是等你到退休的法定年齡退休計算繳費年限時會減掉一個月。建議你最好把它補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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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少交一個月怎麼辦
社保少交一個月可以進行補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6)社保少繳納一個月會影響退休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❼ 養老保險少交一個月會有什麼影響,以後的養老金會相應減少嗎
我的養老保險欠了一個月的,退休前補齊了。在開資的時候為什麼會少開一個月的工資?合理嗎?
❽ 少交一月社保會有什麼影響,怎麼辦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回在由於招調或者答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