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已經領取139個月,如果還活著,那以後還能繼續領取,但是領取的數額又是多少呢怎麼計算
當然不是的,139個月是按照人均壽命來計算出來的一個數字。比如男性60歲正常退內休,而男性的平均壽命為容71.5歲,那麼就相當於人均領取養老金11.5年,也就是139個月。如果某人超過71.5歲仍然在世,當然繼續領取養老金了。如果某人在71.5歲前就去世了,那麼個人賬戶中那部分錢還有剩餘的話,就由家人繼承;其餘單位繳納的那部分錢,就劃歸社會統籌賬戶由其他人使用了。 139個月這個數字會隨著人均壽命的提高而改變的。
② 退休以後養老金139個月工資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怎麼當地社保都不知道這回事呢
今天第一次聽養老金139個工資蠻新鮮是否能介紹一下細則
③ 新規定養老金領取139個月後還能繼續領么
沒說就是不能。但是,這個可以算一下139個月後的年齡,大約80歲了。這個年齡干什麼都有大幅補貼。
④ 新規定養老金領取139個月後,人如果沒有死還能繼續領么
已經來領取養老金的只自要活著就會一直領取下去。
按政策規定,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在之前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繳費,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值得注意的是,與職工養老保險不同的是,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退休年齡」相同。
達到領取條件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139是根據目前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平均預期壽命按保險精算理論計算出來的計發系數),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此外政府會全額支付給每個按規定繳費的參保人每月75元,這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給的基礎養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參保人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待遇。
《意見》規定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後30天之內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政府還會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費。目前,煙台已對符合條件的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將按照8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喪葬補助金發放從2013年7月30日開始執行,所需資金由縣市局財政承擔。
⑤ 養老金為什麼個人帳戶139個月
你說的是60周歲退休者的計發月數。
現有的企業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計發月數版發展經過兩個階段,第一個權階段為1997年國發26號文,規定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計發月數為120個月;第二個階段為2005年國發38號文, 規定60歲、55歲和50歲計發月數分別為139、170和195個月。
這個是假設每月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發放金額相同的情況下,個人賬戶發放段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與退休前個人賬戶總額相同,發放時間即為計劃發放月數(很復雜的公式,不在此贅述)。
以60歲為例,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0歲的預期壽命為75.21歲,按照利率4%來計算,將相關參數帶入後M=138.76,四捨五入後為139
⑥ 退休139個月之後,退休金領多少
每年正常增長,這跟139個月沒有任何關系。
⑦ 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如果領完139個月後怎麼辦
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如果領完139個月後,只要人健在,還可以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專退休金、退休費,是屬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⑧ 60歲退休只能拿139個月退休金
錯誤理解,60歲退休人員的的養老金中,有一項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數額是退休時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包含利息)除以139個月。退休年齡不同,這個數據也不同。比如,55歲退休為170個月。
⑨ 退休139個月工資是怎麼計算的
退休139個月工資,是男性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專指根據屬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也就是說,這139個月是年滿60歲職工退休時,用於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測算的一個指標,不是退休職工實際領取的時間。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支付,沒有支付完之前死亡的,余額可以繼承;支付完了之後依然生存的,由統籌賬戶支付到死亡為止。
⑩ 養老金發放139個月是什麼時候規定的
按現行養老金計發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如退休年齡為60歲,「計發月數」為139個月。這意味著,一個職工若60歲退休,個人賬戶資金被領完時間是71歲零7個月。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基礎養老金是政府補貼以及集體補助的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是個人每月上繳的養老金。退休後養老金的數額是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疊加。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按現行法規,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都並不存在還沒有領完就充公的問題。若是退休前死亡,個人賬戶資金當然全部可繼承,而若是退休後死亡,余額同樣可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