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漲多少錢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按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的總體水平增加養老金,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工資增長等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工資增長等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於2015年2月28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
❷ 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怎麼漲工資
遼寧省力資源社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調整企業退休員基本養金通知》
遼社發(2017)156號
各市民政府參加本級基本養保險機關企事業單位央家機關所屬駐遼各單位:
根據《力資源社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調整退休員基本養金通知》(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力資源社保障部、財務部批准現2017調整全省退休員基本養金關事項通知:
、調整基本養金員范圍間
201612月31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金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保險統籌五七家屬工含符合勞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建前參軍企業退休工)20171月1起調整基本養金
二、調整辦標准
()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前參加工作退休工每每月增加75元
2、19491月1至9月30參加工作退休員每每月增加70元
3、194910月1至195312月31參加工作退休員每每月增加65元
4、19541月1參加工作、201512月31前退休(職)員五七家屬工每每月增加63元
5、20161月1至12月31退休(職)員每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參加工作退休工每每月增加75元
2、其退休(職)員每每月增加63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員符合家、省規定繳費限(含視同繳費限含特殊工種拆算限同)每滿1(足1按1計算同)每每月增加基本養金1元其繳費限超15部每滿1每每月再增加基本養金1元
2、退休(職)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201612月領取統籌內月基本養金基數按0.5%比例增加基本養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員按照本201612月領取統籌內月基本養金基數按2.3%比例增加基本養金
(三)傾斜調整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符合列條件員別再按標准增加基本養金:
企業:
1、201612月31前滿70周歲(含70周歲)、滿80周歲退休(職)員、五七家屬工每每月再增加50元;滿80周歲(含80周歲)員每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家原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區津貼制度實施案〉通知》(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艱苦邊遠區退休員每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金其條件相同退休員同辦、同標准調整統籌項目內養金總額低於調整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員統籌項目內月均養金水平補足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員統籌項目內元均養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201612月31前滿70周歲(含70周歲)、滿80周歲退休(職)員每每月增加50元:滿80周歲退休(職)員每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基本養保險退休員調整基本養金所需資金企業基本養保險基金列支
(二)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保險退休員調整基本養金所需資金機關事業單位養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保險退休員調整基本養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
四、調整退休員基本養金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員基本養金體現黨央、務院省委、省政府廣退休員關關懷直接關系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關注度高各要調整退休員基本養金工作作前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家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組織加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級力資源社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社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力員盡快做調整待遇審批工作;要採取力措施千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20177月底前增加基本養金發放退休員手發新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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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2017企業退休職工會漲多少工資
2017企業退休漲工資嗎 2017企業退休工資新規定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范圍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於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企業退休人員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和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五地類區和六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准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駐滇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暫由原渠道解決。
2017企業退休工資最新消息
1、公務員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原基本工資全額計發。
2、公務員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全額計發,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一定比例計發。
其中,工作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8%計發
工作滿三十年不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2%計發
工作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75%計發。
有的地區規定如果工作滿35年,按95%計發,滿25年,不滿30年的,按90%計發。
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
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❹ 2018退休職工漲工資該怎麼算
一、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二、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❺ 退休職工漲工資的標准怎麼規定的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業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養老金能否上調,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專養老金已經連屬續十年上調,但是養老金上調同經濟發展,物價上漲水平,養老基金的支付能力有關。2015年養老金能否上調,有賴於相關的政策。自從1993年實施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到2005年之間,也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好幾年不漲的情況。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政策。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出台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❻ 今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多少
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增加幅度為5.5%。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各地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報批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❼ 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加工資怎麼算的
我是國企退休人員,工齡31年,應該怎麼漲工資。
❽ 是企業退休人員,今年漲工資的方法怎麼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內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容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❾ 企業退休工人漲工資標准都有哪一些內容
企業退休養老金組成部分:
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
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基本養老金,即大家口頭所稱的養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資,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三部分組成。
過渡性調節金
過度性調節金是指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前參加工作、本辦法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及調節金。
月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和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 ×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積累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發[2005]38號文的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18年7月1日前的繳費年限×1%(當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乘以1.2%);
調節金=201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
❿ 2020年吉林市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漲幅標准
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內限26年至30年部分,容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
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10)燈塔企業退休漲工資標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