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事企業單位職工己退休了犯最輕的刑事罪還有退休金嗎
已經退休了,犯點錯沒事,當然有退休金了。
㈡ 已經退休的工人,現在才發現工齡不對,可以補辦的嗎工齡和退休金是掛鉤的嗎
現在工齡已經無關緊要了,主要要看你的交費年限,盡管你工作了幾十年,但養老保險只專交納了十屬幾年,那你的退休只會按你十幾年的交費發放,如果是把你交費年限少算了,那是可以到社保中心去重新計算的,不過這種概率是很低的,因為在辦理退休時會經過幾道審核的,一般是不會有差錯的。
㈢ 長航的職工退休費多少℅我父親今年己經退休2年了請問退休費多少
養老金金額並不能一概而論,即使是同一地區、同一企業也會因專為參保人繳費時屬長、歷年繳費基數、退休年齡、退休時間不同而有很大的差異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㈣ 原公司已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怎麼辦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退休後實行社會化回管理,原公司答即使不存在,不影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㈤ 已經退休人員今年加的退休金什麼時候能到帳
退休人員漲退休金,最近,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發出《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回養老金的通答知》,按照人均6.5%提高企業,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實現十二連漲,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按照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各省市的調整方案即將出台,六月份可以到位,增加部分從一月份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祝你開心好運!
㈥ 太原今年退休工人退休金什麼時候發放
感謝訪問《2016年太原市退休金補發時間表,退休金補發何時到位》,如下是小編整專理的太屬原市退休金相關政策解讀,裡面有退休金補發時間表,退休金補發何時到位等等相關說明。因新政策暫未發布故沿用2015年說明。如有變動,請以官網發布的消息為准。
太原市第十一次參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已順利完成,4月25日已將調整後的養老金及補發部分全部發放到位。
按照山西省統一政策,此次調整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調整標準是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對於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新中國成立後到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年滿70歲以上的、軍隊轉業人員等特殊群體,在這次調整中繼續予以了政策傾斜。調整後,退休人員月平均增加養老金10%以上。
省人社廳傳來好消息,今年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正式"出爐",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
㈦ 關於已退休服刑人員的退休金問題。
各地的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問題可以咨詢當地市/鎮政府。可以參考一下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如下:
第二十三條參保人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暫停繳納養老保險費,服刑期滿後可繼續繳費,服刑前後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存儲額合並計算。參保人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或被假釋的,可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保險費暫停繳納;如果被無罪釋放或在法院判決前被釋放的,可躉繳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服刑期滿後,養老金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放。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人員,可繼續發放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養老金予以補發。
(7)己退休工人退休金擴展閱讀:
監察部2001年9月13日下發的《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監發[2001]3號)規定:
「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根據上述規定,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如果因為犯罪而被羈押、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但應根據《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定發放生活費。
如果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因為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職工被判刑後養老金的繼承:
職工被判死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不能繼承,直接並入社會統籌基金。
職工被判死刑未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按規定予以繼承。
上述各類人員遺屬均不得享受相應待遇。
㈧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要交養老保險金嗎
不交
退休前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不繳費按月領養老金
退休前回累計年限不足15年的,退休時補足年答限後開始按月領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㈨ 如果企業單位職工己退休了犯最輕的刑事罪還有退休金嗎取保候審的。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版[2001]44號)文件規定:
退休權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