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領退休金是否和戶口所在地相關呢
退休了養老金關系不能轉移,還是由戶口所在地社保發放。這個還有什麼難處嗎?在戶口所在地用退休金賬戶存摺轉換成銀行借記卡,走遍全國任何一個銀行都可以提取。
Ⅱ 我想問社保在不是戶口所在地買,以後退休是按哪裡的拿退休金
在哪個地方辦理的退休,就享受哪個地方的退休待遇
政策: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由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則按下列原則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累計繳費年限在某一個地方滿10年及以上的,在該地領取。
累計繳費年限在多個地方滿10年的,在最後一個滿10年繳費年限的地方領取。
累計繳費年限在各地均不滿10年的,則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參保人將養老關系和個人賬戶轉回戶籍地,在戶籍地按規定辦理領取
養老保險最低累計需交夠15年
Ⅲ 請問「辦退休去社保和去存檔地有何區別」
在社保是單位辦理保險減員,核算退休養老金等一系列手續,辦完後
方可由員工自己去戶籍地辦理檔案接續,領取養老金手續。
Ⅳ 社保繳納地和退休後領取地的問題
在哪退休按哪標准領抄養老金
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就按戶口所在地標准核算養老金
如果符合養老保險繳納地(不是戶口所在地)的退休要求,可以在當地退休,按當地標准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核算時會考慮兩地繳費基數差異。如果繳費地基數比戶口所在地高,即使在戶口所在地退休,也會比一直在戶口所在地繳費領取的養老金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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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社保在哪裡交的退休了就在哪裡領嗎
先要看參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 繳費年限,然後按照 「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來確定領取地。
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保地領取養老金。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十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如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十年的地方,按最後一個滿十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十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5)退休地和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保特徵:
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Ⅵ 拿養老退休金上交社保的所在地,還是戶籍所在地
辦理退休養老金的時候,往往是以你所繳納社保所在地為准,並不是以戶籍所在地為准。
Ⅶ 社保卡和交費地不同能辦理退休嗎
如果你在很多城市都參保過社保,那麼這種情況根據我們國家屬地化原則的劃分,實際上在任何一個城市必須要累計繳費達到10年以上,那麼才可以選擇在這一個城市去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自己無論在哪裡工作,都要及時的將自己的個人社保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出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那麼這樣的話,你的這個社保的累計繳費年限都是可以給你正常的累積計算的,如果說你不能夠及時的轉移你的社保,那麼等到將來退休的時候,實際上你各個地區都有你的社保交費,那麼辦理退休過程中也是非常麻煩的。
Ⅷ 請問退休時,社保和醫保可以分兩地分別辦理嗎(即A地辦社保退休,B地辦醫保退休)求解答,謝謝!
辦理退休手續時,社保和醫保都在一個地方辦理的,不能分開兩地辦理。
Ⅸ 退休金是按戶籍所在地來算的還是按交社保費地來算
是按照繳納設備地來算的,如果是多地繳納是分段計算的,如果還是不明白,可以去當地社保局咨詢窗口,具體在了解
Ⅹ 社保到底在哪裡退休
首先要看參抄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 繳費年限,然後按照 「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來確定領取地。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保地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十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如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十年的地方,按最後一個滿十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十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在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無論參保人流動到哪個地區就業參保,即使中間有中斷,繳費年限都可以相加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