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父親7月24日去世了,他的退休金到何時停發
父親7月24日去世了,他的退休金從8月起停發。
② 去世的老人還跟還發不發放養老金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內,第十四容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以參保者死亡後,其家屬可憑身份證,死亡證證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賬戶余額。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③ 人去世後沒有及時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怎麼辦
人去世後沒有及時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怎麼辦?這個問題必須得應該及時去辦停發手續,否則屬於違法的,不過你要是沒及時辦理過後上有關部門去辦理時把多領的工資可以返回去
④ 國企退休老人去世後,工資停發問題
原單位已經倒閉,工資待遇就沒有了,只能向社保部門主張撫恤金等補償了。
⑤ 人死亡後具有死亡證明養老金是否自動停止發放還是需要主動申報
是這樣的,如抄人死亡了,是需要向社保局進行申報,一般是可以領取一定的喪葬費的,還可以順延領三個月的養老金。如果死亡人還沒有年滿七十周歲,繼續人可以一次性領取餘下幾年的社保金,因為社保金是最低保險障十年的養老金領取的。超越七十周歲了,死亡後的一個月可以就終止發放了。
⑥ 有退休工資的老人過世,不去申請,何時停發工資
社會抄保險經辦機構知道之後會停止襲支付基本養老金,一般從以下途徑獲悉相關信息:
一、知情人舉報;
二、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
作為近親屬,不要隱瞞已經死亡的信息,繼續冒領基本養老金的歪念,因為這是咋騙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犯罪行為,會被追回騙領的數額,並處二至五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⑦ 農村基層幹部去世後工資退休金就停發了
這種事情還用問嗎?領工資的人去世後還有特殊補貼,之後就停發了。如其家裡人不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在不知道情況前提下繼續發的工資要追回,還可追究法律責任!
⑧ 人死後退休金還能拿幾個月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⑨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多久停發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死亡後,停發工資的時間是以遺體火化時間的下個月開始的。專
比如某職工是2月屬28日去世,第二天(也即3月1日)遺體火化,則殯儀館開出的火化證明是3月1日,3月的工資、津貼、補助會照發,財政會從4月1日起停發工資。這個火化證明也就是遺屬辦理職工停工資、領取一次撫恤金、喪葬費以及申領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主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