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中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專者非因工屬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退休金領到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如果退休金沒有拿到就過世的話,養老金怎麼處理的
1.退休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退,有單位的,可以找到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就沒有這兩個補償
2.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里剩餘的錢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