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在國有企業干多少歲就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退休時在企業管理內崗位的(不分容幹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5周歲執行;退休時在企業工人崗位的女職工(不分幹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其退休年齡按50周歲執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女職工,仍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幹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齡執行。
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職工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因工緻傷,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㈡ 國企單位法定退休年齡
國企單位男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因為按照我國版退休政策規權定,不管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企業還是城鎮居民,退休年齡全國都是統一的,除個別特殊工作崗位職工的退休年齡有所不同外(如礦山、井下及從事有毒有害等工種),其他工種退休年齡暫時都是一致的。
㈢ 退休年齡延後了,那現在國企領導都是多少歲退休,真的65歲
假的。
2022年以前不會實施延遲。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2015-03-10說,希望2015年制定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
2016年公開徵求意見,2017年推出。推出後至少五年以後才會實施。
每年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經過相當長時間達到延長退休年齡的結果。
反對節奏太快。要慢慢延遲。
建議:
2020年起,原來50歲退休的每五年提高一歲,原來55歲退休的每10年提高一歲。
2020年 50 55
2025年 51
2030年 52 56
2035年 53
2040年 54 57
2045年 55
2050年 56 58
2055年 57
2060年 58 59
2065年 59
2070年 60 60
2070年,實現所有人60歲退休。到時根據國家財力和社保基金積累,決定是否繼續增加退休年齡。
㈣ 國有企業董事長退休年齡上限
國企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也是按照國家規定,男60,女55周歲退休,但是具有高級專家職稱的,工作需要,可以延遲退休。一般是延遲5年。
㈤ 央企一把手一般到多大年齡才退休
國家級領導在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退休年齡沒有相關規定,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
省部級黨政正職領導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數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人大、政協等「二線」。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省長任職規定:62歲可新(升)任,63歲可連任,64歲不留任,65歲必退任。換屆年齡到職規定:省委書記、省長65歲,紀委書記63歲,其他常委60歲。
(5)國企董事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精神,根據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現就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和在地方換屆時不再提名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企業兼職,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業任職。
二、個別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審批。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審批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
三、經批准到企業兼職的,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
四、經批准到企業任職的,應當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入企業,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辦理退休;在企業辦理退休手續後,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到黨政機關。
㈥ 改制國企的董事長,總經理退休年齡有限制嗎
職工復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制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辭職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㈦ 國企高管薪酬規定,國企高管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專置老弱病殘幹部的屬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