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假如交完了15年的養老保險,但是還沒有到領取退休金的年齡人卻去世了會怎麼辦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逝者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繳費、職業年金余額,為逝者生前繳存在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的個人資金,屬於私有財產,逝者逝後轉化為逝者遺產,因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依法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逝者生前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分割,逝者生前未留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配偶、子女。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死亡的,將一次性待遇退給其法定繼承人:需要提交資料如下:
1、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
2、參保人死亡醫學證明或火化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注銷證明(須註明死亡時間);
3、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繼承人銀行卡存摺及復印件。
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
1、能證明死者與繼承人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鎮街民政部門的婚姻關系證明;
3、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繼承關系證明;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繼承人授權其中一名繼承人領取一次性待遇的證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繼承人簽名和按指紋)。
⑵ 交滿社保十五年,退休後,沒領多久退休金,人就不在了,那怎麼辦能子女繼承嗎
社保是由個人和單位兩部分組成的,個人交的部分進去個人賬戶版,如果單位願意幫你把個人權部分一起交的也一樣是進去個人賬戶的,在沒有領到養老金前就去世的,個人賬戶部分全部退回個人,如果已經開始領的然後去世的,那這部分就沒有了
⑶ 如果退休金沒有拿到就過世的話,養老金怎麼處理的
1.退休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退,有單位的,可以找到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單位的,就沒有這兩個補償
2.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里剩餘的錢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⑷ 若到退休年齡還沒領到工資人都不在了怎麼辦
若到了退休年齡,還沒領到退休工資,人都不在了,那麼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是可以歸還給本人的,如果領了一兩個月的工資,以後那麼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就不再歸還了
⑸ 請請問養老金還沒領,人就死了退嗎
不會全額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死亡證明,憑證明、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會退給死者個人賬戶資金全部余額,根據繳費年限按規定會給一部分喪亡補助
⑹ 社保已經交滿了,還沒領退休金就去世了,會有什麼補償嗎
由於一個月的養老金也沒有領取,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儲蓄額呢,都可以依法繼承。
如果他是歲退休的話,那麼就意味著139個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都可以全部由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的。
所以,交滿15年社保,還沒退休就因故去世,雖然其他待遇是享受不到的,但是參保人自己交的錢是可以領回來的。
綜上,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憑遺屬獲得: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此算起來不算太吃虧。
⑺ 如果只領過幾個月的養老金人就沒了,那個人帳戶的錢能退嗎
如果只領過幾個月的養老金人就沒了,那個人帳戶的錢是沒有被領完的,個人帳戶沒被領完的錢是可以申請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