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交的社保可以取出來嗎
首先養老保險是不能提前退保的。
1,2011年7月社會保險版法頒發實施後,養老保險除了在權職死亡、出國定居、重復繳費等情況下,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選擇退保,也就說,不能提取。但是可以隨勞動關系轉移。-----對於有人說能提取的,只需要咨詢社保機構就知道了,能不能提取。
2,可以轉移到老家的新農保上。如果你是外地農村戶籍,根據國家安排,農村戶籍參加的企業養老保險以後將可以選擇將其轉入到戶籍所在地的新農保(政策尚未出台,你可以等到政策出台後再予以辦理)。政策尚在內部徵求意見中,應該不遠就能出台。
3,可以轉移到外地,你在外地工作並繳納了社保,你可以將以前繳納的保險轉移到新的就業地,年限都是累計計算。具體轉移程序:你離開前工作地時,可以先去前工作地時參保的市社保部門開一份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待到外地參加保險後,拿著這份證明直接去申請將前工作地的社保轉移過來。大概1-2個月時間辦結。其他事項均有兩地社保機構進行聯系
4,如果你暫時不做處理,社保機構將保留你的社保關系,暫時封存。你重新在本地就業後,還是可以繼續使用這個社保賬戶繼續參加社保的,並且與以前繳納的社保累計合並計算的。對於轉移,退休前轉移都可以的。
Ⅱ 公司給交的那部分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不能。國辦發〔2009〕66號第三點中規定: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
只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情況下,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Ⅲ 社保單位繳納可以取嗎
區別一:交的險種個數不同,單位交5個險種,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專、生育,個人交屬3個:養老、醫療、失業。剩餘2個只要求單位交,不用個人交。
區別二:繳費比例不同:社保都是按照一個基數,然後按不同的比例交,單位繳納比例比較高,個人交的比例比較低。
區別三:用途不一樣。企業交的部分用於社保基金統籌,基本是拿去發給現在需要的人,如果是養老保險,單位交的錢就是給社保拿去發給現在退休的人員的退休金了。
而個人部分則是存在自己的賬戶裡面,會有利息。比如醫療保險個人交的部分,就存在個人的醫保卡中,用來門診購葯等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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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單位交的工傷保險到退休能取出來嗎
關於工傷保險能取出來這個問題,如果是向國家社保機構繳納的工傷保險,你本人是不用出錢的,都是所在公司在支付,如果在職期間發生工傷,那麼會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給予補償。如果沒有發生工傷或者離職了,公司繳納的錢是不能拿的。
Ⅳ 現在單位開始繳納社保,自己以前繳納的可以取出嗎
現在單位開始繳納社保,自己以前繳納的不可以取出。現在繳納會和以前繳版納的進行累計。權只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才可以把自己賬戶里的余額去除,但退休前死亡的除外。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
Ⅵ 社保里的養老保險金可以取出來嗎
在退休前,社保里的養老保險金不可以取出來。
按照社保法規定,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不過,按照國家規定,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繳費本人死亡;已達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提取養老金。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如果其個人賬戶尚存余額,余額中個人繳費本息可以繼承。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單位繳納的社保退休可以取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Ⅶ 公司交的養老保險退休後可以一次性取出來嗎
公司交的養老金不納入個人養老統籌,個人交的養老金是作為養老統籌的用途,不是代表你交多少就拿多少回來,是為你將來退休做准備的,你退休後按照社保統籌計算拿養老金,活得越久,拿得越多。
不是一次性取,而是每月能獲得養老金收入,現在不繳納,將來沒有。
(7)單位繳納的社保退休可以取嗎擴展閱讀: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由職工根據個人收入狀況自願參加的一種養老保險。它居於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的第三層次。參加與否完全自願,保險管理機構由自己選擇,儲蓄多少由個人根據收入和負擔能力而定。個人儲蓄養老保險計入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勞動者遇到風險時獲得物質幫助的制度。基本養老保險是最主要的保險方式。
它有三個重要特徵:覆蓋全社會,它規定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待遇標准統一,在實行統籌的范圍內,實行統一的繳費比例,統一的保險待遇發放標准,統一的管理體制和監督體制;保險程度高,只要參加了基本保險,勞動者可以獲得的物質幫助主要依賴基本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除了國家基本養老保險以外,用人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的一種保險,補充保險是第二層次的保險,它可以滿足勞動者高於基本保險需求的願望。
補充保險的建立依用人單位經濟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單位自願實行,國家不作強制的統一規定,只要求用人單位內部統一。用人單位必須在參加基本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保險費的前提下,才能實行補充保險。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基於勞動者個人的經濟能力和為了滿足更高的生活需求而設立的一種保險方法,屬於第三層次。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個人的自願行為,投保多少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確定,勞動者可以自己確定保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