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辭退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人,需不需要按照新勞動法對其按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賠償標准進行賠付
不需要補償,進來的時候沒到退休年齡人員,你們可以直接為他們辦理退休手續即可。進來的時候就過退休年齡的人員,你們應該不會與他們簽定勞動合同吧。
2. 今年到退休年齡被辭退已工作五年能領補償嗎
1、現在已經達到來了退休年齡,那麼辭源退你是沒有補償的。 2、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公司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就可以解除了,如果員工還要繼續在公司工作,那麼就要簽返聘協議。 3、勞動者的工資及協議時間等都是另外協商的。如果協議中有中途辭退的違約金的話,那麼就按照違約金來計算。沒有就按照協議上的條款來做就好
3. 如果到退休年齡辭退應該怎麼補償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沒有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是專用人單位解除勞屬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支付的對象僅限於勞動者,退休人員已不屬於勞動者的范疇,因此,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辦理退休,不應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辭退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要補償金嗎
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單位可以隨時辭退,員工也可以隨時與單位解除勞務關系,版單位無需支付任何補權償金,工資雙方協商,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記住,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就算員工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部門也不會受理,而且,你們簽的不是勞動合同,是勞務協議或叫勞務合同
5. 辭退過了退休年齡的員工需要補償嗎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沒有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規定合同終止的,無論之前工作年限長短,沒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6. 到了退休年齡被辭退公司有沒有補償
合同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合同終止,沒有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退已超退休年齡的老員工需要補償。
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及相關問題的批復》,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該勞動者仍屬用人單位職工,與其他勞動者享有同等待遇。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裁減的,用人單位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
(6)辭退已過退休年齡的補償規定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關於辭退補償標准: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7.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公司現在辭退我我可以要求補償嗎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應該退休,領取養老金,
單位返聘,繼續工作。應該和單位簽訂勞動協議。約定勞動時間,工資還有其它待遇。
還可以進一步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
返聘人員被單位辭退,又沒有簽訂勞動協議,一般不給經濟·補償。
8. 到退休年齡辭退補償
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不需要賠償;
因為到達退休年齡時,雙方勞動合同終止,不符合支付賠償金的規定;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或經濟補償。
9. 辭退已退休人員需要補償嗎
辭退已退休人員是不需要補償的,正式退休是自然解除合同,不需要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9)辭退已過退休年齡的補償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10. 超過退休年齡被辭退的補償辦法
你當地的勞動局的答復是正確的。
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勞動合同是自然終版止的,再發生僱傭行為權則是勞務關系了。
而勞務關系的解除,企業是不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的。
她50周歲之前,如果單位沒有為其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可以要求企業補繳。但50周歲之後,勞務關系情況下,企業不支付任何補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