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判決書未下來之前在看守所期間退休工資怎麼發
企業退休人員自從涉嫌犯罪被羈押之日起,暫停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如果法院專判其無罪,屬暫停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判處有期徒刑的,不予補發。刑滿後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放。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B. 法院能執行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嗎
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法定授權的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機構,承擔著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職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直接扣發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抵償法院判決的債務。
民事訴訟法(2012年)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保留生活費用為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並參考其撫養和扶養的無勞動能力或無收入人員的數量。
(2)法院判決書里提到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院強制執行
C.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法院判擔保人還款,可是擔保人沒有存款,只有900元的退休金,和一套房產,債權人可...
房子可以通過強制執行,一套房子按照現行的執行法律規定,也是可以執行的。償還完畢,可以向債務人追償,要求債務人承擔你已經承擔了的。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實施的《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於金錢債權的執行,明確了對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可執行的三種情況,執行依據生效之後,被執行人為了逃避債務,轉讓、轉移自己的名下的房產,造成了只有一套房產,不屬於保護的對象。
在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的家屬維持生活所必須的房產,人民法院只能查封,不能執行。盡管第七條同時規定,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實施的《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套房子也能執行的主要理由有:
第一,在執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保障的是被執行人的居住權,而不是房屋的所有權。
第二,這種居住權是被執行人及所撫養的家屬生存所必須的,否則,就不屬於必要的保障。
第三,這個保障是有期限的,所謂「救急不救窮」,被執行人最終居住權的保障還是要靠當地政府的各種救濟保障機制,就是說應當向當地政府申請社會保障,而不能讓本來應當由政府承擔的社會保障義務全部轉嫁給申請執行人。
第四,被執行人不能利用法律對他生存權的保障來逃避執行。我們通過充分調研發現,很多案件中,被執行人本來有幾套房子,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仲裁機構的裁決一做出來,被執行人意識到自己馬上要輸官司了,就趕快賣房,把自己名下的房屋全部轉讓、轉移,有的轉移到自己子女或者自己父母名下,等人民法院執行的時候,被執行人稱自己只有一套房子,不能執行。
D. 法院判刑事案件後判決書要通知退休單位嗎
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需要通知單位,之後單位通知社保停發養老金。
E. 有法院判決書確認勞動關系就可以辦退休手續嗎
1、法院判決書確認勞動關系,只不過是依據勞動法規和《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對於勞動糾紛案件的判決為確認勞動關系,而法院判決書不可能作為許可退休的依據;
2、所有境內退休與否得管理均有社會保障和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的范疇,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才可作為許可退休的依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對於我國退休制度實行的社會保障,只要你的繳費年限(含1992年前工齡、軍齡以及下鄉年數)超過15周年,年齡達到國家法定年齡(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不管你在職與否就可以申辦退休手續、批准後次月領取社保局發給的養老金。
4、一旦確定了勞動關系的,退休與否也與勞動糾紛案件被訴訟的單位沒有關系,只有在存在勞動關系時期,被訴訟的單位按照國家法規、按照單位和個人比率繳納五金一險的事情;
F. 能強制執行債務人的退休金嗎
可以,拿到強制執行申請書就可以,但是要給被執行人留下必要的生活費。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債務人坐牢但有退休金,能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會凍結債務人的退休金的。如果債務人有需要撫養的人,法院在凍結時會為債務人撫養的人預留一部分生活費,如果債務人無需要撫養的人,法院會全部予以凍結。如果債務人還有其他財產和收入,法院同樣會查封和扣押,不會因為債務人服刑,就停止執行。
(6)法院判決書里提到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強制執行注意事項:
1、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
2、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您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
3、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
4、如果是作為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強制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債務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休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強制執行申請書
G. 法院判決書下來,對方到年齡有退休工資
待判決書生效,如對方不還款,你可申請強制執行,保留基本生活費外扣留其退休金。
H. 法院能強制執行他的退休金還我款嗎
可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專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規定屬: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I. 有法院判決書,養老保險怎麼取出來
什麼判決書,判決內容是什麼?不交代這個,無法回答。
J. 欠錢沒有還,法院執行時能從我退休金中扣除嗎
法院可以凍結你的退休金賬戶,並從中劃撥用於償還欠款,直到還清為止。但每月應該給你保留必須的生活費用,不能把每月的全部退休金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