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5年退休金還漲嗎
要根據官方復消息而定 。
每年制的年底年初,企業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養老金能否上調,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連續十年上調,但是養老金上調同經濟發展,物價上漲水平,養老基金的支付能力有關。2015年養老金能否上調,有賴於相關的政策。
自從1993年實施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到2005年之間,也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好幾年不漲的情況。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政策。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出台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貳』 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還漲工資嗎
根據國務院部署復,制2008年1月1日起,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將再度上調。這一決定將惠及全國42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透露,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上調幅度將按當地2007年月人均養老金10%左右確定,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將繼續上調三年,且上調幅度高於前三年,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通知下發後,各地政府積極落實。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工資增長、物價增幅有所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和財政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各地養老金調整水平會有所差別。
『叄』 2015年12月28退休今年可漲退休金嗎
是的!國務院規定,從2016年1月起增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內范圍是2015年底前已容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剛剛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接下來,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將會按照這個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估計正式調整提高退休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不過都是會從2016年1月份開始補發的。
『肆』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會上漲嗎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專知》(人社部屬發2015〕6號)要求,各個省市已經在2015年年初進行了調整。從2015年1月份開始調整,增幅為2014年退休人員人均退休養老金的10%,各個省市已經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制定具體細則,並且已經兌現,發到了退休人員的手中。
2015年的調整范圍,是指2014年底之前辦理退休並且領取退休養老金的人員,2015年退休的,當年是不參加調整的,只能從2016年開始調整,2016年的調整工作,要等到明年年初才會有消息,因此,請你屆時關注當地文件。
『伍』 2015年還漲退休金嗎
要根據官方消息而定 。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業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養老金能否上調,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連續十年上調,但是養老金上調同經濟發展,物價上漲水平,養老基金的支付能力有關。2015年養老金能否上調,有賴於相關的政策。
自從1993年實施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到2005年之間,也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好幾年不漲的情況。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政策。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出台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陸』 2015年退休金還漲嗎
目前沒有人能說的清,每年的養老金調整都是在元旦前後由人社部發出通知,只能在年底知道了
根據物價等因素,個人認為很有可能將繼續調整養老金
請採納。
『柒』 2015年退休職工還漲養老金嗎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業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養老金能否上調,截至今年,企內業退休人員的容養老金已經連續十年上調,但是養老金上調同經濟發展,物價上漲水平,國家的財力有關。2015年養老金能否上調,有賴於國家的政策。在2000年初的一段時間,也有退休金好幾年不漲的情況。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國家的政策。目前國家還沒有出台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捌』 2015年企業退休金上調嗎
僅供參考:
2015退休人員漲養老金新政策
一、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玖』 2015年企退人員漲退休金嗎
僅供參考:
2015退休人員漲養老金新政策
一、2014年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