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返聘退休人員的工資是否可以在工資表內體現
可以體現 ,跟正常工作人員一樣的做賬
⑵ 退休人員返聘 最低工資標標准
退休人員返聘,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受最低工資保護,勞務報酬由雙方協商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⑶ 退休人員返聘發放的工資如何計算人
每年13個月的工資,通常是對在職人員的獎勵。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享受13薪,由單位自行決定。
⑷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標准有哪些
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如果最低工資1560元,是職工實際拿到手的數額不得低於1560.但退休返聘人員不受這個限制,工資哪怕是1元也是不違法的。
⑸ 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進什麼類別
你的工資分類是哪些項目,歸入適當的項目即可。
如果沒有分類,就直接計入職工工資,或者增加一個--返聘人員工資,單獨記錄。
供參考。。
⑹ 退休返聘人員工資入工資核算嗎
對於返聘人員的工資,在會計核算中可作為職工薪酬核算。但在稅收管理中,對於稅前可扣除工資處理更注重勞動關系的存在。如返聘人員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則會被認為向企業提供的是勞務,其支出不能列入稅法上所稱的「工資薪金」中。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也納入職工范疇,如勞務用工合同人員。
(6)退休返聘人員工資表擴展閱讀:
應設置「應付工資」帳戶,該賬戶總括地反映企業與職工有關工資的結算情況。貸方反映應付職工的工資額,借方反映從工資中代扣的款項、實發工資、期末結轉的未領工資,期末結接未領工資後本賬戶無余額。
主要事項的賬務處理方法為:每月發放工資前,應根據工資結算匯總表中的應發金額總數,向銀行提取現金,借記「現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發放工資時,根據工資支付單的實際金額,借記「應付工資」賬戶、貸記「現金」賬戶。
應由職工工資中代扣款項,根據工資結算匯總表中的各項代扣金額,借記「應付工資」,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應由財會部門入賬,借記「現金」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
月末應將本月應付的工資進行分配,根據工資費用分配匯總表,借記「運輸支出」、「內部供應和銷售支出」、「工附業支出」、「代辦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賬戶,貸記「應付工資」賬戶。
⑺ 退休員工返聘工資一般是原來的多少
退休後返聘和單位之間成立僱傭關系,不是勞動關系,工資不受集體合同、最低工資、同工同酬原則的限制,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
(資料來源:網路:退休返聘)
⑻ 退休人員返聘發放的工資如何計算人所稅
企業返聘退休復人員,計算個制人所得稅如下:
我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退休返聘人員需要先減除相關費用後,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