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法對於職工退休年齡是怎樣規定的
現行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因為有「法定」兩字,人們往往以為是《勞動法》規定的,其實不是。《勞動法》里並沒有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退休年齡是由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性法規所規定的。比如:《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病假期間待遇等暫行辦法和計算工作年限暫行規定的命令》(1955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1957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1978年),等等。
⑵ 新勞動法原文企業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大
勞動法無職工退休年齡規定。女職工仍是50歲退休。
根據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1、幹部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自謀職業者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3、提前退休年齡
工種:《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⑶ 勞動法規定企業職工退休年齡
法定的職工退休年齡,女性5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而男性需要等到60歲才可以辦理。
⑷ 勞動法退休年齡規定2020
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職工滿50周歲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了。
⑸ 新勞動法退休年齡
女工人年滿50歲,幹部年滿55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應當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個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我國當前法定的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年滿45周歲。其中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當退休,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補足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⑹ 最新勞動法規定男女退休年齡是多少
勞動法規定退休年齡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內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容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退休年齡勞動法沒有規定.是由以下法規規定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⑺ 勞動法女職工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目前沒有改變,以前一直執行女職工正常退休50天,有特殊工種的提前5年,45歲退休,女幹部55歲退休
⑻ 國家勞動法規定以工代乾的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10年的,可以退休。《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據此,在女性的退休年齡上,工人和幹部是不一致的,工人為50周歲,幹部為55周歲。
但是,隨著《勞動法》的實施,企業全部要求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在同一企業內,職工的各種身份界限被打破,工人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到管理崗位上工作,幹部也可以從事一線工人的工作。因此,在認定退休年齡時,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後,職工被聘乾的應當按幹部的條件辦理退休。
具體到全員勞動合同制問題,由於企業全部受《勞動法》調整,應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不存在全員不全員的問題,而事業單位中只有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才全部接受《勞動法》調整,應當實行全員合同制,其他單位則可以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全員實行合同制。如果沒有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在工人和幹部的劃分上就要以檔案與人事局審批為准。
以工代干,退休年齡仍然以50周歲為准。
⑼ 關於新勞動法退休年齡的問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滿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幹部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工人連續工齡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4、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5、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修養的職工和患一期矽肺合並活動性肺結核符合上述第(3)項規定年齡的職工,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
6、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區工作,都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此條的執行,不需要管年齡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一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二是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九年的(從事高溫工作是指經常在攝氏三十八度和熱輻射強度三卡以上場所工作);
三是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者曾經從事過這類工作的實際年限。但是,在連續計算工作年限時,凡在井下、高溫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另外,經常在攝氏零度以下低溫場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參照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
⑽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退休年齡是多少
我國的退休年齡根據情況不同,所退休的年齡也不相同,最低45周歲,最高為60周歲,具體情況如下: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10)勞動法對職工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擴展閱讀
提前退休的養老金發放方法: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有關問題的復函》(勞社部函[2000]171號)規定,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的職工,與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中提前退休人員、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一樣,實行基本養老金減發辦法,即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帳戶養老金)。
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