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北京交最低工資標准25年社保2020年退休。每月養老金是多少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算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專月平均繳費屬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⑵ 2017年北京市企業退休養老金最低標准
北京養老金平均水平或近3800元/月。
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激勵機制,經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繳費激勵機制,鼓勵參保人合理繳費,實現多繳多得,自2017年繳費年度開始,調整繳費補貼標准並增加繳費補貼檔次。對選擇最低繳費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類同)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2000元至4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選擇4000元至6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補貼120元;選擇6000元至最高繳費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150元。
二、2017年度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調整為年繳費9000元,參保人可以本著自願原則,在最低繳費標准和最高繳費標准之間任意選擇繳費標准。
三、請各區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及時安排好補貼資金,積極引導參保人踴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進一步鞏固全覆蓋工作成果。
2017年1月17日
北京養老金繳費基數調整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7086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834元。
六、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2017年北京市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12
網路-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
⑶ 為什麼有些人的退休金會比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低
導致退休工資較低的原因主要有這么幾點:一是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短,比如只繳納回了15年的答,當然要比繳納20年的工資低;二是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低,比如有的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納低檔的,當然要比企業正常繳納的退休後工資要低。
總之,繳納保險時間的長短和數額的高低是影響退休工資的根本。
⑷ 退休時養老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有被提高的可能嗎
提高上來的可能性有,但不是所有地區,要看地方政策,有的地區有這樣的政策,有的地區沒有,而且絕大多數地區從2016年開始就都沒有了,但仍有少數幾個地區仍然有所保留。另外,調整上來的理由也不是因為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而是因為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養老金標准。最低養老金標準是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每年的最低工資標准有固定的法定標准,而且每年都會上漲。各地具體到人的養老金最低水平因地而異,因人而異,不設下限,沒有政策上的統一調整。
1、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准和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無關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最低工資標准適用對象是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勞動力人群,是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工作報酬。已經退休的人群不是法定勞動者,在法律上屬於已經退出勞動的人群,因此與最低工資標准無關。
2、辦理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發曾經有過最低標准
2016年以前退休人員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最低標准,原來是有官方說法的,但2016年開始已經取消了。現在絕大多數的地區,已經都不再執行以前的養老金最低標准了,退休時,有多少算多少,辦理退休時,已經不存在對養老金絕對值偏低的人,進行二次提高的政策了。今後養老金上漲時,再看當地是否有傾斜政策了。
3、退休人員上漲養老金時,絕對值在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下的符合政策的人群,兩類人群可以有傾斜政策
近年來,每年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的調整,都是分別按照定額調整,加調整掛鉤,加傾斜調整三部分,然後合三為一進行的。大多數人都是有多少算多少,另外的說法了。只有以下兩類人有機會再繼續提高,一類是我們剛才說的養老金絕對值低於當地最低養老金水平的,另一類是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第一類只有部分地區有這樣的地方政策,第二類人群全國各個地區都有這個政策,是統一的國家性質的政策。
⑸ 2019年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扣除養老保險後的工資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自由職業的,自己在存檔案人才中心交靈活就業三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按北京上年平均工資做基數,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最低按40%繳費,醫療保險最低按60%繳費。現在三險一個月最低是948.01元
如果只交養老保險,只能戶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每年繳費100-2000元之間自己選擇繳費檔次
辦理參保手續,需要本人拿身份證、戶口本,到存檔案人才中心或者戶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辦理
⑹ 18年工齡退休金比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低還是高
養老金可以低於最低工資。18年繳費年限退休金有可能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
⑺ 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繳納養老金,到2032年退休,養老金大概是什麼樣的工資
沒法計算的
雖說你提供了參保地和繳費標准,但是社平工資是沒有辦法預專估的,既然沒有社屬平工資那麼也就沒法計算你的養老金。況且經濟是發展的,單位貨幣的購買力是逐步下降的,不能拿現在的狀況評估今後單位貨幣的價值
⑻ 在北京每月4000元退休工資,是不是最低檔次的
按照現在的社保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退休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內個容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每一部分都根據數據計算。比如,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個人賬戶存款、退休年齡、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等。沒有這些數據,無法准確計算。
低於500元的,補足500元。
⑼ 北京市最低工資是2200為什麼退休工資只有1740
你說的這兩個工資不是一回事兒,北京市最低工資,它是針對在職的,跟退休職工工資沒有任何關系。
⑽ 上調最低工資標准跟退休人員有關系嗎
四川省勞動廳關於貫徹執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規定的具體問題的解答意見2008-08-21 列印本頁 分享 |字體各市、地、州勞動局,省級有關部門: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和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的規定,現對有關企業離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辦理的退職人員,下同)增加離退休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的具體問題解答如下,請一並貫徹執行。一、關於如何認定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時間問題?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的規定,增加離退休金是按離退休人員離退休時間來確定增加的數額,離退休時間按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條件辦理離退休手續,領取離退休金的當月起計算。二、關於如何確定離退休人員是否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答:離退休人員沒有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是指:未按省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勞動人事廳川工改辦[1985]28號文件規定參加工資套改,並按國務院國發[1985]6號文件規定享受了12-17元生活補貼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是指:按照省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勞動人事廳川工改辦[1985]28號和[1986]2號文件規定,參加了工資套改,並沒有享受國務院國發[1985]6號文件規定的12-17元的生活補貼的人員。三、關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在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以後死亡的,如何增發離退休金的問題?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從1993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金,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規定,1993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均屬增加離退休金的范圍。對1993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在1993年10月1日以後死亡的,均從1993年10月1日起到死之月止,按規定標准和實際月份增發離退休金,由其配偶或法定繼承人領取。四、關於離崗退養人員和換工老工人是否納入這次增加退休金的范圍問題?答:按照勞動部勞險字[1988]3號文件規定實行離崗退養人員和按照省勞動廳等三部門川勞人計[1988]41號、省政府川府發[1989]120號文件規定實行換工的老工人,在離崗退養或離廠回鄉休息期間,不屬於退休人員范圍,亦未辦理退休手續,因此不納入這次增加退休金的范圍。五、離退休人員被勞教或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是否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離退休金的問題?答:符合這次增加離退休金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在勞教期間不能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增加離退休金,勞教期滿後方可按規定增加離退休金;離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服刑期間或服刑期滿後,均不能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增發離退休金。六、關於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離退休金的人員是否增發離退休金問題?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對已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離退休金的人員,無論是經勞動部門批准還是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這次都不屬於增加離退休金的范圍。對按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的離退休金與實施崗位技能工資前按標准工資為基數計發的離退休金,其增加的金額,低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可按其實際差額增加離退休金。七、關於已實行企業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是否納入這次增加離退休金範圍問題?答:事業單位已實行企業工資制度,並且未列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范圍的,其離退休人員應納入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范圍,按規定增加離退休金。八、關於離休人員已按照省委川委辦[1993]50號文件規定增發了生活費補貼的,這次按照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休金時,是否要沖減的問題?答:對已按照省委川委辦[1993]50號文件規定增發了生活補貼的離休人員,在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的離休金中不再沖減,仍繼續執行。九、關於已參加國有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如何增加離退休金的問題?答:對已參加國有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應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發離退休金規定辦理。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金的資金解決辦法,按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規定辦理。十、關於一九九二年以來,有些地區自行給離退休人員增加了離退休金的,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退休金時,如何沖減的問題?答:一九九三年以來,有些地區自行給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了離退休金的,在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退休金時應進行沖減。對自行增加的離退休金高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這次不再增加離退休金;低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按沖減後實際差額增加離退休金。十一、關於按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的離休金,可否納入離休人員計發每年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問題?答:離休人員按照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的離休金,可以納入計發離休人員享受的每年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