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O15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應該公布了呀,為什16年1一6月退休人員的公資還沒
太原退休人員2016年上漲退休工資,可以參考以下的山西省人社廳、財政廳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晉人社廳發〔2016〕69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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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為什麼2016年1月到6月退休的不漲工資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叄』 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的工資什麼時候重算退休金呢
根據人社部制定的相關政策:機關事業本輪調資規定為:退休的從2016.1.1開始漲,只包括2015.12.31之前退休的。在職的從2016.7.1開始漲。按照這樣的政策,唯獨2016上半年退休的本輪調資被人社部規定輪空!也就是自上一次2014.10.1調資至今將長達兩年多至三年不漲收入,實際違背了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與在其前後退休的相比較,假定下一次退休普調是2017.1.1,則屆時:在2015年退休將調2次(2016.1.1和2017.1.1,間隔1年);在2016年下半年退休也將調2次(2016.7.1按在職和2017.1.1按退休,間隔半年);而處於兩者中間的2016年上半年退休人員將只調1次(2017.1.1),距2014.10.1上一次調資間隔兩年多!這公平嗎?也明顯不符合「正常調整機制」的相關原則!
人社部之所以把本輪在職調資時間定在2016.7.1而不是2016.10.1,明顯就是為了遵守「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一次普調是2014.10.1),可為什麼對2016上半年退休人員卻要無視這個原則? 因為這個群體退休前也已經超過1年多至2年沒有調資了,按「正常調整機制」原則,是不是本應該就是本輪調資的對象?在職時就已經是1年至2年多沒調整(到該要調時卻退休了),退休後按規定本輪退休調整也不給,還要推到下一輪退休普調,導致這個群體將長達兩至三年不漲收入!
『肆』 2015年6月份退休,繳費基數按省職工平均工工資,按市平均工資
你的理解不正確。對企業職工而言。
2016年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的人員,不屬於當內年養老金調整范圍容的人員。只能等待2017年及以後養老金調整時受益。
根據慣例規定,2016年1月份第一次開始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屬於2016年退休范圍。但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在今年年中也會有一個重算養老金的機會。
確定退休當年養老金待遇的基數之一為退休當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5年的社平工資還未公布。所以在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只能待上年的社平工資確定後,將重新核算退休待遇。這一做法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伍』 根據2015年新的退休工資政策,1年工齡100元退休金什麼時間執行
2016年開始實施
1、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2、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規定: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 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3、工齡工資: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是工人,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
(5)2015年1到6月退休人員的工資擴展閱讀: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陸』 2015年6月退休與7月退休工資待遇有何企別
原則上是沒有差異的。
但2015年1月至6月前辦理退休的人員,在7月前後養老內金會有一個重算的機會容。確定退休當年養老金待遇的基數之一為退休當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是由當地的統計局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4年的社平工資已經公布。所以在2015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待上年的社平工資確定後,一般會在7月份重新核算退休待遇。這一做法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柒』 2015年1月份退休工資1478元今年能漲多少錢
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涉及統籌地區(所在省份)、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年齡,參加工作時間等諸多因素,沒有具體數據,無法計算當事人2015年1月份退休,現在基本養老金1478元,2016年能夠增加多少養老金。
下面,是青海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僅供參考: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關於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青人社廳發〔2016〕11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駐青中央單位: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和人社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遼寧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批復》(人社廳函〔2016〕315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2016年1月1日起,對參加我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以及按照青政辦〔2003〕133號、青人社廳發〔2010〕191號文件規定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為「退休人員」),統一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按國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這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等因素,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15年及以下,以及按照青政辦〔2003〕133號文件、青人社廳發〔2010〕191號文件規定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且享受定額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60元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月再增加4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總額(不含統籌外項目)的1%調整增加(四捨五入到元),低於30元的按30元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本人退休時所任(聘)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全省同職務(職級)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調整增加。其中:機關事業單位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85年6月30日前退休且工作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無職務退休幹部,以及退休時聘為高級技師、技師的工人的基數,按鄉科級、講師及相當職務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標准確定;退職人員、其他無職務人員和高級工及以下、普通工的基數,按科辦員、助教及以下職務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標准確定。
(三)傾斜調整
1.向企業建國前老工人傾斜。企業退休人員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70元。
2.向高齡人員傾斜。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四)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調整
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原省人事廳、原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穩定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人軍轉字〔2005〕288號)的相關規定同步同幅度提高解困補助標准。
(五)建立最低養老金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後,基本養老金低於2015年底全省平均最低月工資標准85%的,按2015年底全省平均最低月工資標準的85%計發。
三、資金來源
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則上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鑒於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改革起步不久,基金尚無積累,此次調標資金除中央財政補貼外,缺口部分由省與市州財政分級負擔(西寧、海西,由省與市州各負擔50%;海東、海北、海南,由省與市州分別負擔60%和40%;黃南、果洛、玉樹由省與市州各負擔70%和30%)。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本辦法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責任,確保盡快發放到位。要廣泛開展宣傳,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具體實施工作,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調整工作完成後,各市(州)人社局、財政局要及時進行總結,9月底前向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書面報告調整落實情況。
2016年9月13日
『捌』 一月份拿退休金社評工資按那年呢
2015年退休的人員,不屬於今年養老金調整范圍。只能等待2016年養老金調整時受益內。
根據規容定,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並不包含2015年1月1日後辦理退休的人員。
但2015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在今年養老金也會有一個重算的機會。確定退休當年養老金待遇的基數之一為退休當年的上一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而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多是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目前2014年的社平工資還未公布。所以在2015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待上年的社平工資確定後,將重新核算退休待遇。這一做法僅限在每年1月至6月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對以2014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2015年開始領取養老的退休人員,各省市有點差異,少數省市是對這些人員視同2014年退休人員,可以參加上一年度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不參加2015年的養老金重新計算。
具體的政策可以電話咨詢12333社保電話。
『玖』 我2015年1月退休6月第一次領工資聽說今年退休金的基數比2014年退休金的基數少
退休金沒有基數,不聽他人亂說。退休金的計算是由統一公式計算的,把你個人的所有數據套進去: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然後才會計算出你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