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癌症病人能申請提前退休嗎該怎麼辦理
回答:
不是所有癌症病人都能申請提前退休,需要滿回足一定的條件。
我國職答工病退休的條件:
1、男年滿50歲,女年滿45歲;
2、繳納養老保險費年滿15年;
3、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的規定:
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的,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癌症職工,達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退出勞動崗位,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辦理:
第一步申請鑒定,具體情況各個地區不同,可以咨詢當地勞動局。
B. .職工患癌症期到了退休年紀享受什麼時候待遇
相關資料供參考: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2條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根據該文件規定,朱某在公司工作時間為8年,醫療期為9個月。自2011年4月至當年12月底,朱某已經實際享受了9個月的醫療期。除此之外,朱某還可以繼續享受醫療期嗎?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2條規定:「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不過,《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里並沒有規定醫療期可以延長。此外,嚴格從文字含義理解,「適當延長醫療期」要「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准」,企業如果不批准,醫療期也就不能延長。勞動法律要傾向於保護勞動者利益,但不是沒有限制的。如果勞動者因病不能工作,用人單位願意無限期支付病假工資、不解除勞動合同,值得贊揚,但不能將此設定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否則企業將難以承受,最終將對絕大多數勞動者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另外,《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7條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1至4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6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因此,對於患癌症的職工來說,醫療期滿後應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再依法主張權利。而單位也不能直接解除其勞動合同
C. 勞動者身患重病,但已到達退休年齡,如何處理勞動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版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勞動合同終止,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從這些法定標准來看,即使有合法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也該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因為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所以終止勞動合同也就意味著終止勞動關系,自然就不再承認與用人單位再訂立勞動合同,即再建立勞動關系了。
但是對上述規定的理解和執行目前存在一定爭議,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門有些執法者和有些司法者會對一些特殊情況做出一些特殊的認定和裁判。
但普遍的觀點還是認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可以建立發揮余熱的不受勞動法律調整的勞務關系。
D. 癌症可以提前退休嗎
不是所有癌症來病人都可以其它退自休,當前,我國職工病退休的條件是:
1、男年滿50歲,女年滿45歲。
2、繳納養老保險費年滿15年。
3、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的規定,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的,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癌症職工,達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退出勞動崗位,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4)患癌症時到達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休辦理流程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如符合下列情況的應提交相應材料。
(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險人本人檔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關病歷外,還需按有關規定附上縣級以上醫院近期三個月內有關病種病情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
參考資料:網路-提前退休
E. 癌症病人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嗎
不是所有癌症病人都可以提前退休,當前,我國職工病退休的條件是:
1、男年滿50歲,女年滿45歲;
2、繳納養老保險費年滿15年;
3、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的規定,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的,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癌症職工,達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退出勞動崗位,按月領取病殘津貼。
F. 癌症病人可以提前退休嗎,有沒有什麼要求
國家對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條件做了以下幾點明確規定,企業職工至少需要符合其中的一回項,才能申答請提前退休,領取養老金:
(1)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滿一定年限(依工種不同,分別為10年、9年、8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
(2)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連續工作滿10年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工人可以提前完退休。
(3) 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工業企業破產時,職工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能提前退休。
(4) 在1998——2000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紡紗、織布兩個工種的擋車工,在本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工齡滿20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且技能單一,再就業確有困難的,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數量必須控制在限額指標之內。
具體情況你可到當地勞動局咨詢。
G. 癌症可以提前退休嗎
癌症可不可以退休其實很難確定主要是要看年齡和惡化的症狀如果到了晚期階段那麼對身體的傷害是非常大的,考慮一下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H. 癌症,到了退休年齡不讓退休這么辦!
如果是參保繳費人員,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滿足社保要求內,即是沒有病也可正常容退休。是參保繳費人員,只要社保繳費年限滿足十年,男性50歲、女性45歲允許病退。
根據你的敘述,可以肯定以上兩個條件都不滿足,而且斷章取義隱瞞了實情,因此無法回答你。
I. 請問因病(癌症)辦理退休有年齡限制嗎或者保險必須繳滿多少年才能退
多謝,查到了。不滿退休年齡的可以辦病退職,但養老必須交滿15年,醫療必須交滿20年
J. 得了癌症後 如何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得了癌症後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1、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2、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3、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10)患癌症時到達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符合因病退休規定的疾病:
符合國家《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動部發〔2002〕8號)的規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患職工(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符合國家社會保障法規所規定的醫療期(勞動部發〔1994〕479號)滿後,經市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的。
【具體標准】: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並症,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系統治療2年仍有下述症狀之一,並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減退);持續或經常出現的妄想和幻覺,持續或經常出現的情緒不穩定以及不能自控的沖動攻擊行為。
14、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者;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牢固,持續5年仍不能緩解,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5、難治性的情感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男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女性45歲以上(含45歲),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6、具有明顯強迫型人格發病基礎的難治性強迫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無效,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7、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1至4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