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戶口在南京交社保,到退休年齡才能交8年,以後單位還能繼續交嗎
看了你的問題,工作單位按法律規定有為在本單位上班的職工繳納和辦理社保的責任。但有一點就是特指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即與本單位發生勞動關系,退休後不在給予繳納,未來本單位工作前不予繳納。所以你本人在退休後如果未按社保要求達到規定年限的需自己補足繳納方可領退休工資。
2. 女同志在南京個人交社保八年後有單位交社保八年,50歲能退休嗎
應該是不可以。她前後一共交了十六年,已經交夠了十五年,理應是可以退休領養老金了,回但是因為答後八年是在單位交的,社保局會按規定把她交的社保劃分為是國家單位所交的社保,按規定國家單位的女職工是要55歲才可以退休,那時候才可以領退休養老金。如果是個人交社保的,50歲可以領養老金。
3. 2019年8月在南京退休,之前已自由職業者身份交滿15年社保,退休工資能拿多少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4. 南京靈活就業人員當月辦退休為什麼當月還交社保繳費
社保辦停需要提前一個月辦理。比如說現在是2020年4月,你想要辦理5月社保,必須得在2020年4月最後2個工作日之前辦理。每個月最後兩天南京社保不辦停保業務。你如果是4月初辦理的停保,只能5月份停止繳納社保,應該在3月份最後兩個工作日前辦理停止4月社保繳納。
5. 南京個人交的社保今年退休 退休工資能拿多少
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養老金。
勞動者退休基本養內老金的計容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6. 南京社保個人交480公司交960退休後拿多少養老金
大概一個月可以拿500塊錢左右,但具體要問一下社保局。
7. 外地戶口在南京單位交社保到退休才能交8年,以後該怎麼辦
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具體情況,延長交費時間,一次性補交,或轉其它的養老保險。
8. 戶口是外地的.在南京交社保15年後退休金是按戶藉地還是南京支付
戶口是外地的,在南京交社保15年後,退休金按南京支付。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8)南京退休後交社保擴展閱讀: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9. 江蘇省社保與南京市社保退休後有差別
江蘇省社保與南京市社保退休後的待遇沒有差別。
1、現在江蘇省參加行業養老保險要轉到南京,在退休待遇方面差別不大,因為退休待遇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主要與個人繳費水平和年限有關。
2、養老保險屬於省級統籌。全省退休所採用的計算方法與當地歷年社會平均工資相同,所以養老金待遇沒有差別。
(9)南京退休後交社保擴展閱讀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理退休、辭職或正常生活費手續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休、領取定期生活費的,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下(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的,每滿一年(不足1年,下同)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不滿25年的,每滿一年每月增加繳費年限3元;
付款期限在25年以上的,每年每月增加4.8元。按付款期限每月增加不足30元的,增加30元。
3、退休人員、離退休人員或者領取經常性生活費的人員,在本次調整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1.4%(按比例計算)。
二、適當傾斜
1、2018年12月31日,對70周歲以上(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日期為准,下同)、75周歲以下、80周歲以下、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5元、35元、45元;
2018年12月31日,對7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75周歲以上80周歲以下、80周歲以上辭職並領取正常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再發給15元、25元、35元。
2、對基礎養老金較低的企業軍隊離退休幹部,2019年按國家規定調整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統一部署,繼續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從原渠道撥付。
2019年江蘇將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覆蓋面更加充分、待遇更加合理。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對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時進行調整,實現基本養老金合理增長。落實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確定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個人賬戶會計利率確定機制,將全省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