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以前長沙工作有交社保,長沙的辭職了,社保停了,現在在北京又有社保,以後能把北京的社保轉到長沙嗎
可以的.請按照一下流程辦理:
1先在轉出地北京社保版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權地長沙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這一步已完成.
3再在轉入地長沙填寫:「社保轉移申請」;
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從轉到轉入地。
② 長沙買的省社保,是按長沙的標准退休嗎還是只有長沙市市級社保是按長沙標准退休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內待遇領取地:
(一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③ 在北京上的社保 已經上了5年了 如果要離開北京去到長沙 最好的辦法是什麼
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轉,這個規定是專門解決跨省轉移的。
④ 在北京買的社保遷移到長沙了會不會退休工資要低很多
如果你在北京買的社保,已經超過了10年,如果你是最終在長沙退休,那你依然可以領北京的社保,
⑤ 長沙交的社保為什麼要回戶籍所在地去領取 ,退休以後是否按長沙發放
只要在長沙繳納社保滿足了最低繳費年限以上,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在長沙辦理退休,享受長沙養老金待遇。
⑥ 長沙市養老金社保一年交896,55歲退休領多少錢一個月
如果一年只交896。不會高。退休也就千元以下。幾百塊.這個估計是城鄉居民社保。s職工社保不會這點錢。
⑦ 在北京、長沙等地都工作過,社保也交過,我最後能在哪裡領取養老金呢
退休前繳納社保滿10年就可以選擇在社保繳納地領取養老金。
⑧ 社保卡是大學時期在長沙辦的,但是現在工作北京,在北京交社保可以嗎這個能算繳社保一年么符合在長沙
可以在北京交社保,但不能算是長沙買了一年。
⑨ 北京交了兩個月的社保可以轉回湖南嗎
北京交了兩個月的社保可以轉回湖南。 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讓養老保險實現轉移。
在五項社會保險中,具有轉移意義的只有養老、醫療和失業三個險種,工傷和生育都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社保跨省轉移流程: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填表格)。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列印出全國統一格式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同時按規定轉移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個人賬戶總額和12%的統籌基金)。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統一按國家規定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全額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
(四)將所有手續交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⑩ 我在長沙單位交了6年社保現在來北京上班了社保怎麼轉來接這交
你這種情況,在北京的新公司辦理北京的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了,繳納北京的社保就可以。以後在退休之前(男士60,女士50),可以將多地的社保合並,一起累計計算年限。或者你可以直接辦理社保轉移,詳細如下:
辦理條件
轉出:(非機關事業人員)
職工流動到外省市就業參保,且本市用人單位已申報減員。
轉入:
1.職工需在本市正常參保,並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賬戶信息。
2.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
3.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且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關於「臨時賬戶」的規定:
根據國發[2009]66號文規定,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職工,2010年1月1日後首次在非戶籍地參加養老保險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新參保地所建立的賬戶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賬戶),按國家規定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將臨時賬戶中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的。
辦理材料
轉出:
參保職工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原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原件和參保職工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復印件。
轉入:
1.企業轉出的職工
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2.部隊轉出的未就業隨軍配偶
⑴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原件1份。
3.臨時賬戶保險關系歸集至京的職工(本市戶籍或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⑴《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4.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接收
⑴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原件1份。
辦理流程
轉出:
材料齊全的,社保經(代)辦機構出具繳費憑證,職工憑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以後環節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本市社保經(代)辦機構聯系直至辦結。
注意事項
1.申請辦理過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本市的,其手續應全部辦結成功。
2.月減員後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的,需確認當月社保繳費已經記賬後方可辦理。
轉入:
社保經(代)辦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將根據不同業務需要,生成《聯系函》,以後環節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直至辦結。
注意事項
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中財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