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是深圳人,沒買滿深圳社保10年,到了退休年齡,還能繼續自己買社保嗎
你好,沒繳納滿15年社保是無法退休的,只有繼續找單位繳納,或個人靈活就業繳納,所以可以自己繳納社保的。
B. 深圳的社保交滿十年了到了退休年齡交不了了怎麼辦可以領到深圳的退休金嗎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回國家規定的退休答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C. 深戶在深圳交社保不到十年也不能在這里退休嗎
退休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你是深戶,就在深圳辦理退休,退休時需把社保和醫保的交費年限補足,就可以辦理退休了。
D. 社保在深圳交滿10年,以後退休了可以拿深圳標准工資嗎
不可以。
能在深圳退休的條件是:
1、退休前在深圳累計參保15年及以上的,並且最後參保地也在深圳的;
2、退休前在深圳累計參保10年以上,合並其他省市繳費在15年以上,並且最後參保地也在深圳的。
(4)在深圳退休社保沒有繳滿十年擴展閱讀:
1、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 深圳社保未交滿10年
可以在湖北找一個工作繼續交,也可以轉回去一次性補繳到15年。什麼時候轉回去都可以。
F. 是不是在深圳退休前未滿十年的社保,以後五年按雙倍交呢
沒有這種規定。既然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五年,你在深圳退不了休,版受聘於單位按法律權規定勞動合同也自然終止了。是本地常住戶口好允許你以個人名義繼續繳納繳費,直到滿足十五年為止。
非本地常住戶口人員還不允許你以個人名義繳費,你只能轉移回戶口所在地繼續繳納。
G. 在深圳退休社保沒買滿10年,退休工資會很少嗎
養老保險需要滿十五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享受待遇的。
你一生累計滿十五年即可,養老金是根據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計算下來的,與在哪裡滿不滿十年沒有大的影響,但在哪裡滿十年可能決定你在哪裡退休。
H. 深圳交滿10年社保嗎
朋友,你好抄,我是孝感的。
無論你襲戶籍是哪裡的,你都可以直接將社保轉到武漢,也無論你以後又轉到另外的哪一個城市,只要累計交滿了十五年,到你退休後將在國內任何地方享受從深圳發出的按深圳標准計算的退休金。
當然前提是你的社保確實在深圳交滿了十年(120個月)。
若你沒有交滿十年的話建議你找個公司掛靠交滿十年後再轉到其它城市(當然不轉繼續在深圳交滿十五年更好)。
按國家最新的社保規定,交滿十五年(180個月可以多不可以少)社保的到退休年齡即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並且遵從以下原則:
1.累計沒有在任何一地交滿十年的在戶籍所在地領取;
2.無論在多少個地方交過,只要在其中一地累計交滿十年的則在該地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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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急!!深圳社保交滿了10年,離開單位,剩下五年可以個人繳費嗎
一、如果深圳戶籍的可以自己交,非深戶的一定要掛靠公司交,要求公司為其繳納。
二、社保的繳納方式是:
1、如果勞動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為你繳納社保,繳納的比例按照用人單位和員工各自承擔的比例來繳納。
2、如果勞動者是個體工商戶或者自由勞動者,勞動者可以選擇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者是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具體操作方法是:
(1)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
(2)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後,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9)在深圳退休社保沒有繳滿十年擴展閱讀:
繳費辦理
參保條件
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參保條件需參加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
繳費登記:
可自行選擇到市內地稅部門任一登記點(下稱:登記崗)辦理繳費登記。
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繳費登記,登記崗發放《社保繳費項目核定通知書》、《報到通知書》、《委託銀行代劃繳稅、費協議書》(下稱:ETS協議)一式3份及相關指引。
憑ETS協議一式3份到開戶銀行辦理ETS簽約手續後,再持ETS協議一式2份按《報到通知書》指引到地稅部門辦稅服務廳(下稱:辦稅服務廳)報到。
變更繳費登記:
繳費人變更如「姓名」、「身份證件號碼」、「戶籍類型」等繳費登記資料,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一式2份,並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變更戶籍類型需提供)。
停、續保手續:
辦理停保、停保後需續保的,繳費人都須到登記崗填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見底下附件)一式2份,並提交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頁)1份。如需退保的須先辦理停保手續後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手續。
繳費人繳費已滿規定年限如不需繼續繳納的,可辦理停保。
繳費時間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在繳費方面亦有其繳費時間規定。對於參保靈活就業人員來說,了解社保知識很有必要。對此,下面將來談談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繳費時間問題。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須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基本醫療保險連續繳費年限不少於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可視作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但不計算連續繳費年限。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或在用人單位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只要未中斷繳費,連續繳費年限可合並計算。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凡未達規定繳費年限的,應按公布的本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0%,在辦理退休手續的當月25日(含25日)之前一次性足額補繳所差年限(按所差的最長繳費年限計算)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部分不補劃個人帳戶。
若中斷繳費的,其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將從再次繳費之月起重新計算,也就是說,其再次繳費之月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將不再計算。
逾期或未足額補繳所差年限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次月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3個月內補足所差年限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從補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逾期或未足額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
據了解,靈活就業參保人的繳費年限計算方法為:2003年12月31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在35周年以上的,繳10年;工齡滿30周年不滿35周年的繳12年;
工齡不足30周年的,繳費年限在12年的基礎上加上本人工齡不足30周年的差額年限。參保人繳滿本人應繳費的年限,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繳納醫療保險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在繳費時間上有著自己的政策規定,參保人需要遵循政策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