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保障 > 法定退休年齡補償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補償規定

發布時間:2021-01-22 18:33:10

⑴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還有3年法定退休年齡,如何計算

單位解僱來的,在本單自位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准
單位解僱,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的,可以讓單位去社保局辦理失業備案,本人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失業金
如果是個人主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失業金

⑵ 如果到退休年齡辭退應該怎麼補償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沒有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是專用人單位解除勞屬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支付的對象僅限於勞動者,退休人員已不屬於勞動者的范疇,因此,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辦理退休,不應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⑶ 到退休年齡辭退補償

到退休年齡公司辭退不需要賠償;

因為到達退休年齡時,雙方勞動合同終止,不符合支付賠償金的規定;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賠償或經濟補償。

⑷ 到退休年齡解聘補償是如何規定的

到了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享受退休社保待遇,沒有解聘補償的問題

⑸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提前,有經濟補償金嗎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並享受養老保險待的,沒有經濟補償。反之,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

從經濟補償金的性質分析。對於經濟補償金的性質,有三種主要的學說:

一是勞動貢獻補償說。經濟補償金是對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為用人單位所做貢獻的積累給予的補償,是對勞動者過去勞動內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經濟補償的數額應當與在本單位的工齡掛鉤。

二是法定違約金說。經濟補償金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強行干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合同的結果,是企業未能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所承擔的責任。

三是社會保障說或社會保障金說。基於憲法、勞動法對公民生存權保護的需要,國家要求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支付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以幫助勞動者度過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無來源的失業階段,保障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合同後,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的過渡期內,經濟補償金能夠保障勞動者的生存權和擇業自主權等公民基本權利,既有明顯的社會保障功能。

⑹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終止合同需要給補償金嗎

到了法抄定退休年齡,終襲止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⑺ 達到退休年齡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達到退休年齡沒有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⑻ 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有補償金嗎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後有退休工資企業退休後有養老金,沒有其他的補償金。除非是版下列情況依法可權以拿到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勞動者需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除了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用工單位之外,另有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至於賠償,滿足了上述任一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得到工齡工資補償金(一年工齡一個月,六個月以上工齡一個月,六個月一下工齡半個月,累積計算),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工齡工資補償金雙倍計算。

⑼ 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依法終止,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閱讀全文

與法定退休年齡補償規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尊敬師長孝敬父母的話 瀏覽:446
吃米粉老年痴呆 瀏覽:307
沒到退休年齡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瀏覽:275
天水市徵兵體檢在哪個醫院 瀏覽:240
進口長壽花有什麼區別 瀏覽:651
安徽養老保險退休工資 瀏覽:673
洪洞縣長壽寺 瀏覽:365
台灣養生習俗有哪些 瀏覽:480
去敬老院打掃的活動計劃 瀏覽:872
考駕照的體檢在哪裡 瀏覽:194
廠里離職體檢有哪些項目 瀏覽:875
電養生壺裡面像黃豆的東西是什麼 瀏覽:304
買房和存銀行養老哪個好 瀏覽:229
老年人沈騰 瀏覽:168
國貿大道孝順 瀏覽:859
體檢復查都有什麼問題 瀏覽:744
小學男教師退休年齡 瀏覽:689
和父母的愛怎麼形容 瀏覽:943
老人為什麼不讓和不講理的人計較 瀏覽:95
辣炒長壽螺 瀏覽: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