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據此,領取基本養老金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這里的「法定退休年齡」,勞社部發〔1999〕8號《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解釋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二是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如果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對於「延長繳費」的問題,實踐中就存在採取什麼方式繼續繳納的問題。根據《社會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可以是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可以是勞動者以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因此,延長繳費的方式就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單位聘用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繼續繳費;一種是在無單位聘用的情況下,由個人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現行法律並未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用人單位應當使用至繳費滿15年」,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單位根據管理需要,可以繼續使用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可以不予使用,由職工個人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那麼對於不予使用的職工,單位該如何處理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據此,勞動者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論其繳費是否滿15年,也不論其合同期限有多久,用人單位都可以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⑵ 到達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還沒交夠15年,怎麼辦
1、勞動者復社保交滿十五年制還沒到退休的,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
⑶ 養老保險金退休年齡到了但繳納不夠15年怎麼辦
1、勞動者社保復交滿十五年還沒到制退休的,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
⑷ 養老保險金到退休年齡還交不滿15年怎麼辦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十五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夠15年怎麼辦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⑸ 到退休年齡未交滿十五年養老保險怎麼辦
達到退休年齡,依然不足繳費15年的,第一,可以補繳到15年之後辦理退休,第二,不補繳的,可以一次性結算,個人賬戶加利息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