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畢業在醫院工作,在編,幹部身份。但後來在社保工作,身份只是政府雇員。那麼我的退休年齡是多少呢
你現在如果在43歲以上的,還是60退休,如果30歲左右的那就是61,62退休
⑵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是怎麼規定的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一)男年滿六十周歲,版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權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 衛生院有編制的護士幾歲退休
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是 55歲
⑷ 我是一名臨聘護士,請問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您好,退休年齡的時間判定是分工人崗位和幹部崗位的,不同的崗位退休年齡不同。至於個人崗位是屬於工人還是幹部,這個情況是由所在工作單位來決定的。
目前我國還沒有實行延退政策,還是按原有退休年齡退休。
女工人:50歲
女幹部:55歲
男工人:55歲
男幹部:60歲
⑸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怎麼規定的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綜上,男幹部年滿六十周歲,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應該退休。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⑹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退休年齡事多大
國務院《關於工復人退休、退職的暫制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⑺ 女性主任醫師退休年齡正常年齡是多少
女性主任醫師退休年齡正常年齡是55歲。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7)醫院編制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衛計委《關於進一步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提高鄉村醫生待遇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3〕14號)。
1、老可退,退有所養
文件明確規定,「建立鄉村醫生到齡退出機制,原則上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不再在村衛生室執業,如情況特殊可延長工作年限」。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引導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
「採取多種形式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確保其養老金收入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盡管居民最低保障(低保)還很低,但畢竟明確規定,村醫年滿60歲可以退休,退後必須有養老保障。
2、優轉敲定
一直以來,在優化村醫隊伍方面,一些專家提出「嚴進優轉劣汰老退」政策,但一直沒有被政府採納。這次終於將「優轉」確立了下來。
文件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將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統一管理」。這是一大進步。
符合《執業醫師法》規定具有執業資格的鄉村醫生,理應是國家技術幹部,應該給他們幹部身份與待遇,沒有哪個地方不具備「這個條件」,所以應該刪去「有條件的地方」六個字。
3、嚴進比先前國務院文件規定更靈活
在對新進入村衛生室的村醫,文件仍然堅持「嚴格依法」,即鄉村醫生必須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並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
並明確「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
考慮到各地情況不同,擔心一律要求新進人員具備執業醫師(助理)資格,在目前情況下可能出現人員斷檔,因此又提出,「條件不具備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
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執業注冊,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並將准入權下放給省市。
同時,對「在村衛生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明確要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這些規定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3〕14號)更加靈活與可行。
4、「縣聘、鄉管、村用」的鄉村醫生聘用原則
過去,村醫在執業活動中,老被「欺負」,與衛生院院長關系不好,經常被尋事找茬兒讓你不得好過;就連負責管理村衛生室的衛生院公衛辦(或公衛科)幹部也可以給村醫難受。
村幹部動不動也可以讓村醫不好過,甚至拿著村醫的生殺大權,如果村醫與村幹部關系處的不好,他們找村民不停地告狀,讓你不得安生。
政府有關部門,如葯監、稅務,甚至媒體也老愛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愚弄村醫。
因此,衛計委這次規定,村醫縣聘、鄉管、村用就可以排除很多不必要的干擾。但是文件又明確對村醫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要求「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鄉村醫生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
5、村醫「一般診療費」10元左右增幅大
從前規定,鄉鎮衛生院一般診療費10元,村衛生室5元,明顯覺得不夠公平。報銷規定均報90%,也就是衛生院看病,醫療保險報9元,衛生室報4.5元。但一般診療費存在的問題不單純是高低的問題,主要問題的群眾難以接受及與勞動不相符的問題。
6、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80%資金補助給村醫,而且按月撥付
大概是很多地方,村醫的補助被層層剋扣,衛計委這次下了狠心,規定「鄉村醫生各項補助經費實行預撥制」。而且明確「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補助經費的80%以上按月撥付鄉村醫生,余額經考核後發放。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不得挪用、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