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如果繼續在工廠工作,還給買社保嗎
不能。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按法律規定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單位從此再也給你繳費不上了。
B. 過了退休年齡還可以繼續交社保嗎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但如回果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答,可以繳費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如果退休時繳費不足15年有以下幾種可供選擇: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後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繳納社保的時間比較晚,或者因為工作的原因,中間隔了很長時間都沒有繳費的,不在同一個城市繳納的人。可以選擇躉繳,一次性繳清中間的差額,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如果只差一兩年就滿15年的話,建議自己繼續繳納,直到滿15年,再領取養老保險金。這樣相比之下,比較劃算。
C.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想退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嗎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想退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
國務專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屬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是否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法定義務的問題,其實質就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的問題。
應當分兩種情形考慮:
一、勞動者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或已經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自動轉化為勞務關系,用人單位已經沒有義務再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了。
二、勞動者不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未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推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仍是勞動關系,理論上用人單位仍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但是,實際上,根據現行社保政策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是無法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從而單位也就沒有這個義務了。
D. 已到退休年齡,還在繼續上班,未辦理退休手續,還能繼續交社保嗎
職工已抄經到達退休年齡,必須及時襲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上班,超出的時間不計算工齡,多繳納的養老保險也不能計算,辦理退休,領取退休費之後,單位如果繼續留用,可以簽訂協議,但是不能再繳納社會保險,一切待遇,按照協議執行,
E. 已到退休年齡,還在繼續上班,未辦理退休手續,還能繼續交社保嗎
你好,達到退休年齡後,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繳費,則其後的年限不作為計算退休金的繳費年限。
謝謝。
F.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想退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嗎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想退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
國務院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屬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是否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法定義務的問題,其實質就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的問題。
應當分兩種情形考慮:
一、勞動者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或已經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自動轉化為勞務關系,用人單位已經沒有義務再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了。
二、勞動者不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未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推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仍是勞動關系,理論上用人單位仍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但是,實際上,根據現行社保政策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是無法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從而單位也就沒有這個義務了。
G. 已達法定退休年齡員工,社會保險可否繼續繳納
一、以上海市為例,根據目前上海市的規定,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總結:
1、延長繳費的戶籍限制
參加城保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的,持有本市戶籍且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本市的,可在本市按規定延長繳費;持有外省市戶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本市且累計繳費滿10年的,也可在本市按規定延長繳費。
故,在本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外省市戶籍員工延長繳費較為困難。
2、延長繳費的期限
根據國家人社部關於《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規定,參加城保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不願意延長繳費的,也可以由本人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農保或者城居保,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或憑本人書面申請,按規定辦理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3、延長繳費人員的繳費標准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需延長繳費的人員,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按本市企業職工參保繳費規定繳費;未在企業就業的,參照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准繳費。
凡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的人員,延長繳費5年後需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的,繳費基數統一按繳費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二、已達退休年齡的員工可否申請認定工傷?
依據上海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滬人社福發〔2014〕36號)的規定,從業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未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手續或者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生事故傷害的,申請人可以向單位注冊地的區縣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也就是說,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與企業建立勞務關系的員工發生傷害事故的,只能通過一般的人身侵權法律規定予以維權,申請工傷的將不予受理。
H. 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單位要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單位還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社會保險的意義何在?問題的關鍵是: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必須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2、單位要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另簽勞動服務合同,工資報酬以應單獨計算,不能與退休金混為一談。
I. 請問達到退休年齡的員工,如果繼續上班是否可以繼續買社保
原則上是不可以的,但是新的社保法出台有特殊情況可以交,辦了退休手續就不可以了。
J. 達到退休年齡可以繼續交五險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版想退休,可以繼續繳權納社保。
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是否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法定義務的問題,其實質就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的問題。
應當分兩種情形考慮:
一、勞動者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或已經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自動轉化為勞務關系,用人單位已經沒有義務再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了。
二、勞動者不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未領取退休金的
此種情形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推定,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仍是勞動關系,理論上用人單位仍有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但是,實際上,根據現行社保政策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是無法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從而單位也就沒有這個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