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打工者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1、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回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答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⑵ 女工多大年齡退休1
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齡滿50歲,女幹部滿55歲。
我國企業退休職工退休年內齡依然是執行國務容院《關於個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規定》(國發[1978]104號)的規定,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女年滿45周歲。
⑶ 工人退休年齡新規定男女各多大年齡
你好,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⑷ 女職工目前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國家的退休政策並未改變,依然是男60,女工50,女幹部55周歲
⑸ 法定女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以退休,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內體力勞動或者其容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以辦理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 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⑹ 2016年女職工退休年齡規定,女工人退休年齡規定多少歲
2016年並沒有調整退休人員退休年齡,依然延續了以往的規定,根據規定,職工養老保險中女幹部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延遲退休政策將在2017年公布,並不涉及到2016年。
⑺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大
1.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至回2045年同時達到答65歲。
2.在具體建議中,報告提出,首先,實現養老金制度並軌,將退休年齡歸為兩類: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和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
3.其次,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分兩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養老金制度並軌時,取消女幹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區別,將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退休年齡統一規定為55歲。
4.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標准,是建國初期人均預期壽命40多歲的情況下制定的。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介紹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5.我國目前的退休政策是新中國成立後,上世紀50年代初期確定的,當時人口的預期壽命不到50歲。現在新中國成立已經60多年,國情發生了巨大變化,人口的預期壽命已達70多歲。而我國的退休政策沒改,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有8000多萬,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⑻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職工多少歲退休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
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⑼ 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堅決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職工退休、退職,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勞動權利的根本保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