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還能用已經到退休年齡的工人嗎
退休年齡的員工,如果依法已經領取養老保險,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其之間成立的是勞務關系,如果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用人單位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依法進行賠償。如果退休年齡員工不能依法領取養老保險,則用人單位與其之間成立的是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則屬於工傷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但是由於已達到退休年齡,無法購買工傷保險,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的風險則比較大,畢竟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金額非常有限的。
B. 員工到退休年齡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員工到退休年齡(男歲,女55歲)離職,分兩種情況:
1、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那麼,用關於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相關規定對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補償了。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條的只有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而沒有第二項。
所以,這種情況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也不存在「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更不存在經濟補償。
2、員工已經到退休年齡,但是沒有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C.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嗎
你好
達到退休年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D. 退休年齡到了,企業還可以為他買社保嗎
一、原則規定,在用人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女達到55周歲、男達到60周歲後,不得繼續以職工身份參保,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當月及時為其辦理停保。
二、經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稅部門辦理繼續參保申報的人員外,地稅部門對仍以職工身份參保的超齡人員,將強制辦理自動停保手續,並通過郵件告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及時提醒超齡參保人員領取退休金待遇。
三、職工已經到達退休年齡,必須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如果繼續上班,超出的時間不計算工齡,多繳納的養老保險也不能計算,辦理退休,領取退休費之後,單位如果繼續留用,可以簽訂協議,但是不能再繳納社會保險,一切待遇,按照協議執行。
(4)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公司還能用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E.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需要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嗎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應該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單位辦理員工退休手續如下:
1、准備身份證、戶口本和養老保險卡。身份證要在有效期內,養老保險卡就是參保繳費的記錄卡片。另外,需准備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和2張近期的證件照。
2、如果個人在外地參保,需回到本地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做的准備工作:需辦理參保轉移手續,就是把外地的參保繳費記錄轉回到本地,這就要先在外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然後到本地社保機構辦理接收手續。
3、如果有獨生子女證,還需准備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因為有獨生子女證的話,在計算待遇的時候,會在原有基數上增加5%的待遇。
F. 已到退休年齡的職工,企業還繼續用人。改怎麼辦
取得工資單,考勤表,假條以及能證明在這個工廠工作或者正在工作。
找勞動仲裁處理。
G. 私人企業內有員工達到了退休年齡,企業還能在用嗎
你們公司方存在以下過錯:
1、未簽訂勞動合同;
2、未繳納社保。
按照勞動合同法,職工從2008年1月起第二個月開始的一年內可依法追索雙倍工資;勞動合同視作無固定期限;社會保險必須按規定補繳;企業如欲與職工解約要支付一年工齡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職工如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勞動保障部門可依法對企業上述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因此,作為你們公司方,你們必須花錢買平安:第一、給職工解釋:到法定退休年齡,必須終止勞動合同(否則後患無窮,因無法定勞動關系,萬一出事全由你企業負責);第二、跟職工商議,按一定標准給職工予以經濟補償,補償金額你們雙方商議,我覺得以職工工資的2至5倍標准為宜,具體看你們協商結果,最好不要驚動勞動保障部門。此外,對其他在職人員,建議立即簽訂勞動那個合同,並逐步按規定繳納社保,否則時間越長對公司越被動。
祝順利!
H.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該如何處理
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合同自然終止,不能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屬於法定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年齡,企業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並且從達到退休年齡之日起,企業不再給予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社保部門也因為你的年齡到了退休年齡,也不會再受理職工社會保險,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繳納。
並且因為是你的年齡到了法定年齡,不是公司的責任,沒有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後,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原有的合同就會隨著退休而終止,如果企業需要這些員工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進行,簽訂聘用協議即可。
按《勞動合同法》第44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定,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辦理終止合同的手續。
若企業想繼續聘用的,另行簽訂勞務合同(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8)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公司還能用嗎擴展閱讀: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
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I.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需要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嗎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應該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單位辦理員工退休手續如版下:
1、准備身份證、戶口權本和養老保險卡。身份證要在有效期內,養老保險卡就是參保繳費的記錄卡片。另外,需准備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和2張近期的證件照。
2、如果個人在外地參保,需回到本地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做的准備工作:需辦理參保轉移手續,就是把外地的參保繳費記錄轉回到本地,這就要先在外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然後到本地社保機構辦理接收手續。
3、如果有獨生子女證,還需准備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因為有獨生子女證的話,在計算待遇的時候,會在原有基數上增加5%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