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我社保繳滿15年 但是還沒到退休就死了怎麼辦
如果社保繳滿15年
但是還沒到退休就去世,社保個人繳納的那部分可以由遺屬來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_網路
Ⅱ 如果社保交滿15年還沒到退休年齡不工作了,那什麼時候能辦退休金呢
可以的,交滿15以上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不過養老金沒交到退休年齡時候養老金高,不過養老也算有一份保障。
Ⅲ 社保金未交滿15年已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社保金未交滿15年,已到退休年齡,可以有以下5個參考辦法:
1.延長繳費。根據我國的社會保險法規定,如果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繼續繳納社保。如果想要在之後的時間里領取養老金,並享受醫保待遇就只能繼續繳納社保費用,直到繳滿15年為止。
3.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補繳是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參加的養老保險(社會保險法是2011年7月1日施行),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繳清完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如果首次參加社保的時間是在2011年7月份之前,按規定,允許逐年繳費5年社保,然後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4.轉入城鄉養老保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保者距離15年的交費年限如果差的比較多,無法逐年補繳至15年的,也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5.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提取賬戶余額。如果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了,沒有繳夠15年所以也就沒資格領取養老保險,但是你又不想繼續繳納了。那麼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提取個人賬戶余額。請注意,這里只能是到達法定年齡,沒有繳滿之後,才可以申請終止提取賬戶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