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2016年退休的教師,請問2016年及以後退休的每月工資什麼時候才能定下來,過度工資要堅持多久
根據人社部的人為規定:本輪調資為:退休的從2016.1.1開始漲,只包括2015.12.31之前退休的。在職回的從2016.7.1開始漲答。按照這樣的規定,唯獨2016上半年退休的本輪調資被人社部規定輪空!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來說,2016上半年退休的自上一次2014.10.1調資至今將長達兩年多不漲收入,實際違背了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與之相比,假定下一次退休普調是2017.1.1,則屆時:在2015年退休將調2次(2016.1.1和2017.1.1,間隔1年);在2016年下半年退休也將調2次(2016.7.1按在職和2017.1.1按退休,間隔半年);而在2016年上半年退休將只調1次(2017.1.1),距2014.10.1上一次調資間隔兩年多!而人社部官員之所以把本輪在職調資時間定在2016.7.1而不是2016.10.1明顯就是為了遵守「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可為什麼對2016上半年退休人員(退休前已經一年多沒調了!)卻要無視這個原則?
2. 2016退休工資的新政策為什麼企業職工退休工資太低了!請求給企業退休職工說一點公道話
第一,2016年並未出台退休新政策。
第二,企業職工退休金的多少,和在職繳納養老保險基數,繳費年限有關,繳費基數低,繳費年限短,自然會領取退休金很少。如果繳費基數較高,繳費年限較長,自然退休金也會很高。
第三,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較高,是由於雙軌製造成的,國家已經實行了機關事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實施和企業一樣的制度。會和企業職工退休待遇逐步一致。
3. 中人捋順完工資為什麼2015年退休工資 比2014年退休 2016年退休的工資都低呢
眾人完工為什麼15年退休?這個應該是根據社平的工資有關。
4. 為什麼2017年退休的教師比2016年退休的退休工資還要低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版保險,達到國權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5. 2016年退休職工工資是否從最低即不滿一千元的多漲一些,現在物價飛漲,幾百元退休金真的不夠用,如果
調整養老金標准由你省統一制定,由於現行養老金計算是根據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計算標準的,所以理論上從公平角度來看,不會設置最低標准一說,但每年調整時,對於低標准人員均會有相應傾斜。
6. 2016年退休工資新規定,何時執行,針對那類人員。
您好!2016年退休人員漲工資確有新規定,針對所有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退休的所有人員。何時執行見如下詳細內容: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一、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
(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a.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b.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c.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註:
①上述計算方法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僅對參數作了修改(研究調整一下數據的相關關系和連續性,因為孤立的數據是沒有意義的)。
老年養老金的年齡補貼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齡補貼率可以用於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的關系及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有無個人繳存的過渡性養老金問題)。勞動補貼率等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勞動退休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多少。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降低目前養老金水平,取1.4%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提高目前養老金水平。但是其結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適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可以有效的控制養老金缺口的大小。
個人儲老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多少,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個人繳存部分,如同銀行儲蓄。由於個人繳存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才有的,以前沒有的可以通過年齡補貼率進行調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例)為增加值。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②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小於計算值,按計算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大於計算值,按計算值+(原個人養老金數值-計算值)/2的數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作為目前狀況的一種「提低控高」方法,長遠目的是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養老金與年齡和工齡有關;勞動退休金是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勞動退休金就多,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短,勞動退休金就少;個人儲老金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步驟
步驟1.試點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核實,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專生、大專生、大學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核實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非試點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時機。
步驟2.2015年10月1日在試點省市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獲得經驗。試點省市例如:天津(直轄市)、遼寧(北)、青海(西)、浙江(東)、廣東(南)。
步驟3.2016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四、後續工作
完成《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後,按《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進行以下工作:
1.2016年7月1日按下列月勞動退休金公式開始在全國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繳費年限補貼率是勞動者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的補貼,每超過1年補貼2年(例)。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為34.2年(人口預期壽命的45%)。
2.2017
年開始進行個人統籌比的核定、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並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提前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和約束的審核、……、社會優撫制度的改革。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機制、計發機制、調整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退出機制等等,制定、完善一項內容就改革一項工作。
按月勞動退休金公式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月勞動退休金=∑當地勞動工資水平×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個人統籌比+當地勞動工資水平×繳費年限補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修正案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通過,對建國以來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做相應的整理、修改和廢止,到2020年前,完成構建社會保險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上述從《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開始的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設計實施方法,從事過工程設計的人都知道有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設計方法。《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設計實施方法,還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同時進行的方法,當改革受到阻力時,將自然科學的工程設計方法應用於社會科學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上,自下而上的以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行。
五、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突破口
建議在2015年7月
1日開始執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最好時間點,也是《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開始實施的最好時機。根據2015年3月18日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希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或「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等有關人士能夠關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這是一套全面完整的、量化具體的、細化易懂的、操作可控的、公開透明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方案,滿足「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基本養老保險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將其作為突破口,使其在社會保障中發揮支柱軸心作用。首先對已經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的調整,在其有重大突破,基本養老保險是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以增強公平性」,以解除人們參加社會勞動的後慮之憂,促進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以創新的思維研究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爭取在2020年之前完成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
建議:2016年1月1日在全國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公民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只要依據個人參加社會勞動的年限和年齡的增加,每年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變化重新計算進行調整,使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調整進入「新常態」。公式簡單明了,理念公平合理,方法統一一致,自己個人就可以計算。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您。謝謝!
7. 2017年退休工資怎麼比2016年低
這個是不應該的。
需要到當地的社保中心去查詢一下。
看看是不是給您算錯了。
8.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什麼時候到位
以濰坊為例子,已下發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退休按新標准核算發放養老金。
對以前的過渡中人的核算也在做准備工作。估計18年6月底前。重新核算後大部分過渡中人的養老金應等於或稍高於2014年10月前同等條件退休的「老人」。
機關事業單位基礎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與企業並軌。今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位首次實現養老金同步調整。為更好協調各地養老負擔,保障養老金能足額發放,同時,統一調整有利於平衡地區差。
由於中人養老金在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工資增長率、數據採集等諸多方面的復雜性,致使各地的中人養老金正式方案歷經幾年都難以出來,也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來陸續退休的中人統一按照2014年9月份以前的工資標准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就是人們說的臨時生活費。
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 月31 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從2017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標准上調,為歷年來最大。昨日,人力社保局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關。據悉,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15日銀行發放養養老金之際一並補發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將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根據過去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並進行新老辦法的對比,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能夠基本保證其養老金待遇不降低。
9. 2016退休工資的新政策
根據發放工資的規定,是應該提前發放,但是對於退休養老金沒有具體規定,一般來說也會提前發放的,
10. 2016年和2018年退休,都是中人工資為什麼差別那麼大
在職時工作年限、工資不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不同。養老金自然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