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解放前參加革命,解放後在國有企業當工人,退休後應享受什麼待遇
② 解放前首鋼參加工作,80年退休的工人能發多少錢退休工資
1 你姥爺應該算離休工人,我父母單位也有解放前參加工作的離休工人。2 保姆的行為是盜竊了版吧,你們權家人應該報警。3 至於你姥爺的離休工資,可以去首鋼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問詢一下。4 你們家人對你姥爺關心的太不夠了。就算沖著他老人家的離休工資,你們也應該經常上門噓寒問暖。
③ 國有企業解放前參加工作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
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④ 解放戰爭時期參軍,後期到企業做了工人,退休後是離休還是退休現在解放前離休幹部和解放前退休工人待
49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無亂是幹部還是工人都是離休的,離休工人,比離休幹部工資待遇還是要低一個級別的
⑤ 為什麼中小學教師在職提高10%教師補貼,退休後還是有10%,退休工資100%,享受解放前參加工作同
你這是在哪裡?如果是退休,這是不會的,如果是離休的話,有可能
⑥ 解放前退休的解放後誰發退休工資
解放前退休的,解放後誰發退休工資?解放前退休的,現在不管解放前解放後會都歸社會保險發工資,社會保障部統一管理
⑦ 解放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喪葬費標准
咨詢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涉及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建議咨詢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按《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退休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養老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但目前,我國尚無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
以江蘇省為例: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養直系親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勞社險[2004]2號)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按照退休人員標准執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參照離休人員標准執行。
1、喪葬費,從2012年3月1日起為6000元。
2、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從2012年10月1日起為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其遺屬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900元;
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其遺屬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1100元;紅軍時期參加革命的,其遺屬補助標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300元。因公死亡者遺屬或死者遺屬為孤寡一人的,在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80元。
申報材料
1、被供養人員身份證和銀行借記卡;
2、公安部門出具的死者戶口注銷證明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等材料;
3、應提供的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1)被供養人員為死者父母或配偶、供養關系確認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2003年底前退休的女年滿50周歲);
① 被供養人員的《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證》或有供養關系記載的死亡人員《職工登記表》(原件);
② 結婚證或能直接反映出直系親屬與死者關系的戶口簿,如不能直接反映則要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反映直系親屬與死者關系的戶籍底冊或常住人口信息表;
③《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審批表》(異地戶籍的需到所在地街道(鎮)人社所在無其他養老待遇證明情況欄蓋章確認)。
⑧ 解放前參加工作的人到了該退休的年齡是稱之為離休還是退休
根據《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這種情況只能辦理退休手續,不能辦理離休,但在待遇上同離休幹部一樣發給本人退休前標准工資100%的退休費。
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勞人險【1983】3號、(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
經請示國務院同意,並與財政部、民政部研究,現對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的退休待遇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或享受供給制待遇,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現在仍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老工人(含軍隊無軍籍的工人),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對於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及其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後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外,再增加一部分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的數額為: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兩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生活補貼,從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額發給。
二、上述老工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確定,以及"享受供給制待遇"的解釋,按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確定建國前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規定》(中組發【1982】11號通知),及我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勞人老【1982】10號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條件,現在已經退休的老工人,可以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改變退休待遇,發給生活補貼。過去的一律不予補發。
四、上述各項待遇所需的費用(包括改變待遇後增加的費用),均由原支付退休費的單位發給。
五、按照本通知的規定享受退休待遇和生活補貼的老工人,其政治待遇以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與一般退休工人相同。
⑨ 請問建國前退休老工人和建國前離休老工人待遇有區別嗎
一、離休人員:
在解放前參加工作現目前退休的,稱作離休人員。按照勞動人事部有關文件規定,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離休後享受的待遇: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離休後工資照發,並按照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間,每年增發1~2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作為生活補貼。
在東北和個別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另外,對老幹部離休後的醫療、住房、用車、生活用品供應及其他有關生活待遇,還有相應規定。
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現在仍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老工人(含軍隊無軍籍的工人),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
對於1945年9月2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後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外,再增加一部分生活補貼。
二、退休人員:
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符合退休標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勞動義務,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待遇只有退休金。
(9)企業解放前的退休工人工資待遇擴展閱讀:
退休條件:
1、年齡條件。一般情況下,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工齡條件。無論是按規定正常退休,還是因工作性質、勞動強度和身體情況提前退休,都必須是工作時間滿10年的才符合退休條件。對於操作崗位上的勞動者應為連續工齡。
3、身體條件。經過與醫院證明,操作崗位上的勞動者除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工作年滿10年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均可提前退休。
4、工殘條件。因工緻殘,經過與醫院證明,操作崗位上的勞動者除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不受年齡、參加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的限制,都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5、工務條件。操作崗位上的勞動者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6、職稱條件。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少數高級專家,徵得本人同意,經任免機關批准,其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
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最長不超過65周歲;
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最長不超過70周歲;
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作工作。
提前退休人員是指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人員。也就是說符合以上退休標準的第3、4、5項條件的勞動者。
參考資料:網路-離退休工人
⑩ 1948年以前解放前參加工作的工人,單位退休了,現在工資是2000元。應該漲多少錢
是幹部不是工復人啊?我制公公是沈陽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工人,現工資是3900多。有文件的。你到他退休的原單位問一下。是否按老人的身份落實相關政策的?(當初我公公的單位就是給漏報了,沒有按他的老兵身份報,我也是後找的。)關鍵是單位是否確定他的老兵身份。你去單位看看。有需要再聯系。 我有省和沈陽市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