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早己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要並入社保嗎
1.國務院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2.「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養老「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都要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待遇發放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是一致的,這部分養老金的替代率(佔在職工資的比重)不會超過60%,而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3.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不降低,職業年金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投資運營等,預計能將替代率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
以前,行政事業單來位退休源人員的退休金是由原單位發放。後來,按照相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發放工作全部移交給當地的社保機構,由地方財政體制並入社保體制。
退休金發放變換體制之後,不應該出現每月的退休金總額減少的情況。再有,近年來,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已經有過幾次按政策規定的上調,就更不應出現後來的退休金比以前領到的退休金減少的情況。
如果有疑問,還是有必要弄清楚、弄明白的。可以向原單位分管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詢問,也可以到社保機構向負責退休金發放的工作人員詢問。
⑶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資,為什麼從財政局轉到養老保險局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從財政局轉到養老保險局發放,是國家的統一安排,但資金供應渠道不會變化。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工資是列入當年財政預算的。
⑷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移交社保工作什麼時間開始
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10月開始個人交保險的。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回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答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改變
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⑸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進入社保如何執行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只繳個人部分,不需要繳統籌部分。
養老金發放過程中,社會保險委託銀行發放。
⑹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需要交納養老保險嗎
1,事業單位一般的福利是相當好的,你繳納的社保越多,繳納的基數越大,到時候退休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 2,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⑺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納入社保是咋回事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社保,是國務院的規定,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舉措。
國務院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國發〔2015〕2號
十、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⑻ 你好,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企業改制後變成了企業人員,並且享受企業社保待遇,國家在企改是如何規定的
你爺爺的問題比較復雜,在這你怕是問不出結果,到當地政府信訪部門走信訪渠道吧。在哪你會得到最權威的回答。
⑼ 原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保每月何時發工資
各地的發放時間是不同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容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⑽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要轉社保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規為:
一、「老人」:保持現有養老金待遇
新規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中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新規: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三、「新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新規: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