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27年工齡女職工退休工資拿多少
具體要咨詢當地來社保。
工齡自不是衡量養老金的唯一因素。30年工齡退休後拿多少養老金,此題沒有統一解。可能1600,可能2000,可能2500,可能3000,可能4000....看你個人的繳費情況。
地區不同,社會平均工資不同,養老金會不同之外,養老金的多少還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個人賬戶養老金金額、退休時的年齡等等概而言之,養老金既有個體差異,也有地區差異。
2. 27年工齡退休後多少錢
:無復法計算,養老金計算需要制許多個人社保數據,僅有一個24年的工齡數據是不夠的,還得需要: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要套進退休金計算公式進行計算,沒有這些數據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3. 共27年工齡斷交社保14年今年退休,退休金是多少
按照你抄的描述,首襲先如果你工齡27年,中間14年沒有繳納保險,那你只繳納了13年,還不滿15年,累計繳納滿15年你才可以領取退休金。
另外退休金跟工齡,所在地,繳納年限,繳費基數都息息相關。你可以參考你們公司比你早退休一兩年的人,如果繳費基數年限都差不多,那你們的退休金也不會差距太大。
4. 27年工齡退休能拿多少工資
看在哪退休(涉及省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歷年繳費基數多少(涉及到過渡性養老金的多少內),個人帳戶儲存額多容少(涉及到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多少)
在我們這繳費不高的話,27年工齡差不多900左右
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調整參數: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初始工作時間、當地政策特別規定。
5. 交了27年的養老金退休工資可以拿多少
無法計算,退休金計算需要許多個人社保數據信息,你僅一個27年是算不出退休版金的。權
給你公式自己算,如果你能把文字表達的數據填上數字,就算出來了。
基礎養老金=(社會平均工資x社保繳費平均指數+社會平均工資)*2x27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余額*135(男)195(女)
兩道公式得出的數,就是你的基本養老金。
註:社平工資,就是退休當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6. 共27年工齡斷交社保14年今年退休,退休金是多少
雖然有27年工齡,但社保繳納不符合最低繳費15年的條件,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需繼續繳納至符合條件時,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7. 2019年8月退休,27年工齡,交60%和100%的,退休後分別能開多少錢相差的多嗎
我知道我有一朋友也是8月份退休,工齡26年,她才開1700多元,正鬧心呢
8. 今年退休27年工齡最低標准交退休多少錢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退休,養老金的多少不是按年度分段分檔進專行計算,而是根屬據職工的全部繳費年限精確到月份計算。(包括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基數、退休時年齡、個人賬戶數目、當地歷年的全省或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都有關。計算養老金的公式需要這些數據,這些數據可以在社保網上查詢到。
9. 2021年工齡27年退休金是多少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專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屬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10. 我27年工齡,今年退休應該拿多少工資,應該怎麼算這個退休金
退休費計算是很復雜的過程,非專業人員看不懂,在這里說不清楚,牽扯到你的繳費歷年基數,(不是繳費金額),社會平均工資(包括歷年的和退休上一年的),你繳費指數化工資,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等等很多數值,各地的計算辦法也不相同,所以,不能提供你說的計算退休的辦法,
裡麵包括基礎養老金,調節金,過渡性養老金,
下面我給你一個,你看看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