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年寧波市社會保障局關於女性55歲退休的申請條件
女職工退抄休年齡的規定,原來是按照身份來確定的,即女幹部年滿55周歲退休,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退休。現在又增加了按崗位性質來確定退休年齡,管理或技術崗位的女職工,55歲退休;工人或操作崗位的女職工,50歲退休。
作為社保部門來說,當然希望參保人晚點退休,這樣可以多收繳費少支付養老金。
各地社保政策和操作規定各有不同,你再問問當地社保經辦部門。
希望採納。
② 寧波市交了22年社保女50歲退休金可以拿多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內老保險,達到容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③ 我是寧波個體工商戶,剛開始繳社保,需要繳多少年,如果沒到退休年齡就過世,保費是怎麼退
1.《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3.《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
4.《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5.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險廳《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浙勞社老[2006]142號)
6.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甬勞社老[2007]37號)
7.《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費標準的通知》(甬勞社老[2006]245號)
8.《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實施細則》(甬勞社辦[2007]222號)
●申報材料 (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
參保人員符合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條件、要求清算個人賬戶的,應提供《寧波市社會保險中(終)止繳費通知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外來從業人員參加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滿12個月以上並返回原籍,由他人代辦的,還應提供由委託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到達退休年齡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由他人代辦的,還應提供由委託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保人員在職死亡的,還應由法定繼承人提供死亡人員的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繼承關系證明資料(如戶口簿、結婚證等)、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參保人員出國定居的,還需提供出國定居證明。由他人代辦的,還應提供由委託人親筆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1.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1)大市統籌內轉出的,應提供《寧波市社會保險中(終)止繳費通知表》及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
(2)轉出至浙江省內其他城市的,應提供《寧波市社會保險中(終)止繳費通知表》及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須註明:轉入地社保機構名稱、賬號及開戶銀行)。
(3)轉出浙江省的,參保者可在流動前憑本人身份證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符合相關條件的,將由雙方社會保險機構為其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2.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大市統籌內轉入的,在轉入地參保後,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向轉入地社保機構領取《企業職工市內轉移聯系函》;
(2)由省內其他城市轉入的,在轉入地參保後,參保人員提供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核發的養老保險手冊或由原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轉入地社保機構經審核後,出具《企業職工異地轉入聯系函》;
(3)浙江省外轉入的,在轉入地參保後,本人或地用人單位向社保機構提出接續申請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初審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由社保機構向省外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①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②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③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④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三)個人賬戶修改
參保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後予以受理。
●辦理窗口 局綜合服務大廳二樓33、34及35號窗口辦理
●受理時間及承諾期限 每月1~23日之間的工作日受理;業務范圍中(一)即時辦理;業務范圍中(二)每個環節均為15個工作日;業務范圍中(三)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
④ 寧波副市長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回暫行法》答(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