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勤崗位轉到專技崗位或管理崗位後如何認定退休年齡
一、如果你不想延長退休年齡,那麼,你可以在國家統一規定的退休年齡退休,即男60歲女55歲退休。
具體到事業單位由工勤轉聘為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根據原人事部下發的《關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國人部發[2004]63號)規定:
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本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且在所聘崗位退休(退職)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事業單位聘用制女幹部退休問題適用上述規定。
二、如果你想延長退休年齡並且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文件《關於延長部分高級專家離退休年齡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政發〔1993〕42號)規定的條件,那麼,你可以申請延長退休年齡。
延長退休年齡需要所在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五條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10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條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章退休後的待遇
第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按照對同級在職人員的規定,閱讀有關文件,聽有關報告,參加有關學習、會議和重大活動。
第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工資與活工資(全額撥款[財政撥款]單位固定工資70%,活工資30%;差額撥款[財政補助]和自收自支單位固定工資60%,活工資40%)之和根據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第九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2. 女性工勤人員退休年齡事
50周歲退休
一、抄國民所有襲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
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
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
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
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
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
作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
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 女性員工退休年齡
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中國法定退休年齡:版
(一)男年滿權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4. 企業管理崗位女職工退休年齡是怎麼規定的
國家的退休年齡規定是統一的,女幹部是55周歲,女工人是50周歲,特殊工種是45周歲,你是管理崗位,應該在55周歲退休。並不是60周歲,並且也沒有工齡滿30年可以退休的規定。
5. 工勤編制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專病屬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6. 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於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堅決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職工退休、退職,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勞動權利的根本保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7. 行政機關女工勤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
行政機關女工勤人員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可以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7)女工勤管理崗退休年齡6擴展閱讀:
延遲退休:
指國家結合國外有些國家在討論或者已經決定要提高退休年齡的政策來綜合考慮中國人口結構變化的情況、就業的情況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齡來延遲退休的制度。2013年6月,由於就業壓力等多重原因,人社部已經擱置延遲退休的思路,僅僅從研究著手,進行學術探討。
到2013年11月,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明確了頂層設計中,延遲退休政策漸行漸進。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8.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女職工多少歲可以退休
55歲。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幹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
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
(8)女工勤管理崗退休年齡6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事業單位中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到達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除另有任職年齡界限規定,或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組織批准延長退休年齡或留任者外,應當退休。
事業單位中擔任人大常委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委員以上職務或政協委員會的幹部,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執行,因工作需求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作出退休決定的除外。事業單位中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女幹部,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緻殘,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