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兩會對下崗職工有提前退休政策嗎
到目前為止,沒有對下崗職工提前退休的新政策出台。
不過推遲退休年齡看來是不可避免的,但這問題牽涉面太廣,並被大多數人反對,如果一下子就強行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會影響社會穩定;個人認為,有關方面對此會非常謹慎的,具體的配套政策也還在研究之中,什麼時候實施,要視國際國內形勢而定。就目前而言,現行的退休政策還在繼續執行。
退休年齡現行規定仍然是:企業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和以個體身份參保的女性55周歲,男性都是60周歲退休。
B. 2020年滿50歲下崗工人可以退休嗎
2020年滿50歲下崗職工,只要你累計繳納15年社保,就可以辦理退休了。
C. 新政策還沒到退休年齡的下崗職工已交十五年養老保險,今後不交可以嗎
你可以不用再繳納養老保險了,等到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去領取養老金了。
國家規定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為: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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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原企業女職工下崗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多少,50還是55
原企業女職工下崗後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年齡是55。
按照現行社保政策,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參保職工,方可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在單位時,如果職工身份是女職工,退休年齡就為50周歲;如果職工身份是女幹部,退休年齡就為55周歲。
早在1978年,國家就發布了國發(1978)104號文件,明確規定女工50周歲退休,靈活就業女55周歲退休,是後來根據實行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制度之後給予規定的,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是屬於自願的性質,可以參保,也可以不參保,而女工就必須參保繳費。
靈活就業女性無法確定其幹部或者工人身份,因此定為55周歲,隨著延遲退休的計劃逐步實行,退休年齡的規定將走向一致!如果您是交到社保局靈活就業窗口的話,那麼您退休應該是55歲。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網路-養老保險
E. 下崗後轉成靈活就業人員是多大年齡退休
一般年齡以你辦理退休的方式來區分退休年齡,在單位退休,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男職工、幹部60周歲;在社區以靈活就業形式退休,女滿55周歲,男滿60周歲;如果勞動者在單位辦理退休,並且在檔案中認定為幹部身份,女滿55周歲。男職工60歲退休,女幹部55周歲退休,女職工50周歲退休。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
另外,對於女職工退休為50周歲,但女幹部為55周歲退休。有的地方規定在企業作為職工工作滿5年以上,並在退休前回到企業當職工或下崗失業的,經本人申請經批准可以按職工退休年齡即50歲退休。
拓展資料:
靈活就業人員定義及類型: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建立在工業化和現代工廠制度基礎上的傳統主流就業方式的各種就業形式的總稱。是指下崗失業人員個人或以街道、社區等組織形式,從事社區便民服務、家政服務、企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等各種臨時性勞務人員。不包括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和建立勞動關系的私營企業就業人員。具體到社保來說,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存檔職介或人才以個體身份繳費參保。很多省份對靈活就業人員採取了社保補貼的形式,來減輕其社保負擔。
靈活就業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非正規部門就業,即勞動標准(勞動條件、工時、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生產組織管理及勞動關系運作等均達不到一般企業標準的用工和就業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家庭作坊式的就業。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1、自營勞動者:包括自我僱傭者(自謀職業)和以個人身份從事職業活動的自由職業者等。
2、家庭幫工:即那些幫助家庭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人員。
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指非全時工、季節工、勞務承包工、勞務派遣工、家庭小時工等一般勞動者。
靈活就業人員具體形式包括在各級檔案寄存機構寄存檔案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辭職人員、自謀職業人員,檔案寄存期間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退休人員,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的未就業人員,從事個體勞動的人員,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如在社區內從事家政服務、自行車修理、修鞋、配鑰匙、再生資源回收、服裝織補、早點、學生小飯桌等其他社區服務性工作的人員。獨立於單位之外的就業形式,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F. 2020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什麼
1、2020下崗人員最新退休年齡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版,女權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根據國務院關於嚴格執行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的通知,1981年11月7日國發[1981]164號凡是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就應當動員他們退休、退職。
如生產上確有需要,必須緩退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沒有經過批准,超過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時間不計算「連續工齡」。對於應當退休、退職的工人,經過多次動員,仍然堅持不退的,可以停發其工資,改發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所在單位要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不是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過批准緩退的,就必須退休。
G. 2020年女工年滿50周歲的下崗職工,退休醫療保險繳費滿足哪些條件
職工辦理退休應符合兩個條件:1.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2.按規定繳回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答限滿15年的。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H. 2019年退休年齡新規定,對於企業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怎麼規定的
並沒有新規定。實施新的退休年齡要從明年起逐步執行。
I. 2017年兩會對大齡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
2017年兩會對大齡下崗失業職工現行政策
1、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
2、達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選擇退休;
3、達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齡個人勉繳養老金。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發放規定
1、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
2、若本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
3、若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9)2020下崗工人退休年齡新政策擴展閱讀:
下崗職工產生原因
下崗職工問題最早出現於90年代初期,當時還不叫下崗,有的地方叫「停薪留職」,有的地方叫「廠內待業」,有的叫「放長假」「兩不找」等等。
90年代中後期,下崗職工問題作為一種社會經濟現象開始突顯,並且引起社會各方面普通的廣泛關注。下崗職工問題集中在這個時期出現,是我國經濟發展多年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綜合反映。具體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是我國勞動力長期供大於求的一種客觀反映。
2.其歷史根源在於以往計劃經濟時期實行的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
3.是重復建設、盲目建設的直接後果。
4.是企業經營機制深層次矛盾的突出反映。
5.是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J. 下崗工人的退休年齡是否可以提前
下崗人員提前退休,只能是特殊工種和因病不能勞動人員,其他人員只能達到女50周歲、男60周歲才能退休。現在國家實行的是退休年齡和退休金雙軌制。
「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政策上應特殊優待:
一、下崗職工買斷工齡補償少,10年來給國家和社會承擔了必要的義務;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沒有經過下崗途徑,直接提前退休,並且提前退休補償亦高於下崗職工,因此,對下崗職工有條件的發放生活費和提前退休,並相應縮短工資納稅義務,也是一種特殊時期的補償和優待。
二、男性60歲退休,是國家50年代退休制度,是正常上班到齡退休制度的歷史規定,而對於現階段無任何資金來源的下崗職工來說,自行選擇提前彈性退休,也是對過去退休制度缺陷的彌補。
三、發放生活費和自行選擇提前彈性退休,可以有效的解決下崗職工不同實際困難的各個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