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世的老人還跟還發不發放養老金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內,第十四容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以參保者死亡後,其家屬可憑身份證,死亡證證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賬戶余額。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❷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還能領多長時間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
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去世,就應該及時去戶籍地派出所上報死亡,然後由繼承人一次性領取老人賬戶中的養老金資金。此後老人養老金將不會再發放,如果沒有申報,老人養老金是一直會發放的,那麼這個時候就不能再領取了,再領取就屬於詐騙,要負有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老人去世退休金還在發擴展閱讀:
養老金的下發是固定的模式,但是如果在老人去世後,故意不銷戶,還惡意領取養老金,那麼一旦發現,是一種惡意騙保的行為,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並且有權將多領的養老金退回,但是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喪葬費,也算是對死者的慰藉,因此,在老人去世後,大家一定要及時的銷戶。
一般來說,社保部門在計發退休月數的時候。會將多發的退休工資予以追回,扣減在應發的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費待遇上。
參考資料:女子在父親去世後冒領養老金 兩年報銷50多萬元_新聞_廈門網
❸ 退休老人死亡後家屬還能領多久退休金
如果是退休職工去世則次月停發養老金,但是可以領取到喪葬費;
如果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病故可以一次性領取到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❹ 老年人去世後,還能領養老金嗎
肯定不能夠領取了。
繼承人可以向當地社保局申領老人的個人帳戶,手續包回括:身份證,戶口答簿,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填寫申領書,銀行帳號等。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這就叫所謂的「喪事事」。
❺ 關於退休老人去世以後工資發放和社保問題
❻ 退休老人去世後怎麼領取喪葬費
退休老人去世後喪葬費的領取: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屬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❼ 退休老人去世後退休金怎麼算
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
退休老人死亡,享有的民事權利終止,退休金(基本養老金回)發放到當月答止,之後不再享有退休金。
對於退休老人生前領取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和農村居民養老金,屬於重復享受,應當由遺屬選擇保留其中一份,把重復享受的另一份退還。
退休老人死亡之後,近親屬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申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民法總則》
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規(2016)5號
五、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❽ 退休老人去世後怎麼領取喪葬費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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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
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❾ 老人死亡後已經注銷戶口多年,怎麼社保還發放的養老金,但卡也沒錢!現在社保局在通知要錢!
1、這種情況,應該是辦理戶口注銷時辦事人員弄錯了,造成去世的老人沒被注內銷戶口、還在領養容老金,但還活著的老人卻被注銷戶口、領不到養老金。想解決,首先要糾正錯誤的戶口注銷登記。
2、建議家人帶上去世老人的死亡證明,還在世老人的身份證(戶口注銷之前一般有,如果沒有隻用村委會或居委會的證明)、村委會或居委會的證明,去世老人的養老金領取證明等,與還在世的老人一起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更正,將過世老人的戶口注銷,恢復在世老人的戶口。
3、戶口恢復、注銷辦理完畢後,可以到社保機構將去世老人死亡後3年多領的養老金退回,補領在世老人 的養老金。
如果多領的養老金不退,即使領取的當事人不知情,也構成不當得利,社保機構追究起來會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