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徐州市養老保險轉到銅山,交過的養老金會一並轉移嗎退休金怎麼算。
新公司會為當事人重新開戶,因為這樣操作方便,繳納社保。當然當事人也可回以將原來繳納的社答保轉到新公司,這個也比較簡單,只要社保賬戶就行,但是新公司一般不願意這樣操作,如果中間出現幾個月停繳納的,新公司還要為當事人補繳納,有些公司會讓當事人自己出錢,把缺損的幾個月補上。
另外一個市的社保,與原來市的社保不沖突,到時候當事人回原市的時候,當事人就可以轉回來,繳納時間是按累計時間算得。所以不影響當事人以後養老,錢一直在當事人賬戶裡面,到退休的時候,就可以使用。
關於如何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出台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養老保險在全國將實現無障礙轉移,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② 徐州市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2o16年退休人長工資嗎
2016還有老政策嗎?江蘇已經公布調整方案了,會上網網上尋找。
國務院、人社部規定9月底之前必須發放到個人賬戶。
③ 徐州市2018年退休職工漲多少工資
截止目前除上海市2o18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已出台外,其他省市包括江蘇省徐州市的調整方案都專還未見出台。人社部要屬求各省市的方案在5月底前報部審批,6月份以後各省市才能運作。所以發到手也要到七八月份去了。耐心等待吧!多注意一下江蘇省媒體的報導就行了!
④ 企業工齡42年,2020年10月退休,個人帳戶70000萬,退休工資能拿多少,徐州市
雖說你提供了所在地、參保時長,個人賬戶余額(您那7個億的余額看的人有點懵呀)但是養老金計算涉及到你每一年的繳費基數等,沒有這每一年的繳費基數是沒有辦法計算你的繳費指數的,也就沒法計算養老金。
⑤ 徐州市企業工齡42年2020年10月退休,個人帳戶7萬元,退休金能拿多少
42年的工齡,退休的時候還需要結合檔案裡面的材料,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一起綜合計算,毛估估退休工資三千多塊錢。
⑥ 徐州市的退休職工啥時候漲工資
目前,北京、天津、浙江已透漏出消息,大約在今年9月份發放到退休職工版的手中,其他權省份暫時還沒有消息,具體時間還沒有確定,但漲是肯定要漲的,畢竟是國家出台的統一政策,而且針對上海市率先發放2016年退休養老金的情況,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⑦ 徐州市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今年徐州市退休工資還漲嗎
肯定會漲工復資的!制2017年江蘇省人社廳、財政廳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⑧ 江蘇省徐州市企業退休工人病逝喪葬費
當然有,不知道你是哪裡的朋友,具體待遇和標准要按照當地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就是違反了我國勞動法,且看貴州省的相關待遇及標准:
貴州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通知
各地(州、市)、縣(市、區、特區)勞動(人事勞動)局、六盤水市勞動和社會保險局、省屬企業主管部門、中央在黔企業:
我省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標准問題,自1984年《省勞動局關於改進企業職工死亡待遇的試行規定》([84]黔勞資字第58號)下發以來,省勞動局又幾次對有關待遇進行了調整,對保障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對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進行調整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現將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調整如下:
一、職工死亡後,當月工資照發,並按企業所在地的地(州、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發職工死亡待遇的標准不分居住地發給喪葬補助費、一次性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
(一)喪葬補助費,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個月的標准發給;
(二)一次性補助費,按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十二個月的標准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直系親屬。其標准為:配偶每月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其他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二十五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百分之十。但生活補助費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或基本養老金)。
(四)職工死亡時,當時未達到代養條件的直系親屬,以後達到供養條件的,不能發放生活補助費。
二、供養直系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的直系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生活補助費。
三、本通知適用於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和已退休的人員。退職人員死亡後,只享受喪葬補助費。
四、經費來源:在國家未作統一規定前,上述費用暫不列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項目,由企業按原渠道開支。
五、本通知從2000年1月1日起執行,在此之前職工死亡待遇已按過去有關規定處理了的,一律不再變動和補發。但對本通知生效後仍符合享受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條件的,改按上述標准發給。
六、企業離休人員的死亡待遇(喪葬費、一次性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仍按省勞動廳黔勞廳發[1997]178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這次對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標准調整後,如企業確無經濟能力承擔的,可酌情減發,但不得低於本文件規定標準的80%。
八、本通知由省勞動廳負責解釋。
⑨ 江蘇省徐州市216年機關事業單位己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什麼時候發放
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即包含了國家機回關、事業單位、參答公管理的社團組織的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都屬於調整對象。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估計在5月份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