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按哪個補助怎麼辦
1、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一致,退休年齡以檔案為准。
2、1999年,勞社部發布《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明確的規定:「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因延遲退休要求補助問題:
1、因為退休手續的辦理需要職工所在企業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申辦退休手續,職工個人無法自行辦理手續。
2、因此,企業應當根據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及時為職工申請退休手續的辦理。沒有及時申辦審批手續而導致職工無法及時領取養老金的,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此,如果企業未能及時為您辦理退休,給您造成損失。您可以跟企業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退休年齡與檔案不一致的最新規定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4、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5、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6、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養老金
1、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3、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5、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6、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
7、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Ⅱ 您好,退休檔案與實際年齡不符。單位和人事局認定的時間不一致該怎麼辦
如果沒有明顯證據對於該問題能做認定的話,一般就是以行政部門,也就是人事局認定的為准。你們可以去找找戶籍部門,對於年齡這種事情,戶籍部門的證明又比其他部門的更權威一些。
Ⅲ 檔案和戶口年齡不符如何辦理退休
1、關於職工退休抄年齡的政策規定
勞動襲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部發8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2、關於幹部退休年齡認定的政策規定
人事部、公安部關於辦理幹部退(離)休等後續時認定出生日期問題的通知(1990年8月30日組通字24號)。
該文件內容為:第二條:幹部居民身份證同幹部本人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組織人事部門在辦理其退(離)體等手續時,應會同幹部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查證核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戶口管理許可權批准後查實的出生日期做為計算年齡和戶口登記的依據,查證材料歸入本人檔案,同時抄送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無法查實的,應以幹部檔案或戶口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
Ⅳ 檔案年齡和身份證年齡不符,哪個是法定退休年齡
按照社保規定,身份證、戶籍簿、檔案記載年齡不一致的,以檔案記載中最先的登記年齡為准。
Ⅳ 退休時身份證年齡和檔案年齡不一樣怎麼辦
退休時身份證年齡和檔案年齡不一樣,是會按照檔案年齡計算準確的退休年齡專。
《關於制止和糾屬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Ⅵ 身份證與檔案年齡不符,退休怎麼辦
對於職工時間的出生認定,採用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的辦法,如果身份證和檔案上不回一致,以檔案記錄答的出生時間為准。所以退休是按照檔案年齡來看的。
Ⅶ 檔案年齡和身份證年齡不符,辦理退休時需要改一致嗎
辦理退休是以戶囗薄或身份證年齡為依據,辦理退休時與檔案不一致可以更改一致的,加蓋公章。
Ⅷ 退休檔案與戶口年齡不符,怎麼辦
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專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屬問題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二條規定: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
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8)退休年齡與檔案不一致的最新規定擴展閱讀:
退休審批程序:
1、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提前一個月將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交給單位分管人事的負責人辦理。
2、填寫《退休職工審批表》一式三份。
3、提交一寸照片三張。
4、繳納社會管理費XXX元。
5、經初審、復審、局長審核退休金批准後發放退休證。
6、當月15日前退休的,在原單位領取正常工資,16日後辦理退休的,在下一個月到社保局領取退休證,領取銀行卡或郵政儲蓄存摺。
參考資料:浙江政務服務網-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
Ⅸ 檔案年齡與實際年齡不符,退休年齡怎麼算
檔案年齡與實際年齡不符,退休年齡以檔案年齡為准(身份證年齡)。
中組部、原人事部專、公安部屬《關於認真做好乾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6〕41號)第一條:「對個別幹部的出生日期,檔案記載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應當以幹部檔案和戶籍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
原勞動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第二條:「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9)退休年齡與檔案不一致的最新規定擴展閱讀:
最早年齡是檔案工作的一個術語,即當一個人檔案里有幾個不同的年齡時,只認定最早年齡為該人的年齡。
採用最早年齡主要目的是防治一些幹部和個人為了某種目的改變自己的年齡,造成弄虛作假的不公平行為。
認定最早年齡具有剛性,不以登記表格和材料的重要性為依據,即使是當事人當時記不清楚填錯的,或者別人代替填錯的,也只能將錯就錯。只要是檔案里存在的年齡,即使是入團申請書的年齡最早也以這個為准。
Ⅹ 檔案年齡與身份證實際年齡不符如何辦理退休
一、退休年齡:
辦理退休以檔案記載的年齡為准。
《關於制止和糾正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 〔1999〕8號) 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
1、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2、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所以,對出生時間的認定,文件的證明程度更高。如果已經根據身份證到達退休年齡,但是記錄沒有記錄,那麼就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二、退休手續:
各地區存在差異,以河南省鄭州市為例:
(一)、所需材料:
1、申報人檔案。
2、在職時工資《個人信息採集表》。
3、《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退職)審核表》一式四份。
4、申報人信息數據盤。
5、填寫完整並貼有照片(2寸)的退休證。
(二)流程:
1、申報人單位對符合條件人員如實列印審核表並加蓋公章。
2、主管部門審核並加蓋公章。
3、攜帶相關材料報送至市人社局機關事業離退休處。
4、審核無誤後,辦理正常審核手續並接受數據。
5、審核《退休證》填寫內容並加蓋鋼印。
(三)、辦理機構:
1、市管幹部報市委組織部辦理。
2、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報鄭州市人社局辦理。
3、縣(市)區屬工作人員由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
(10)退休年齡與檔案不一致的最新規定擴展閱讀:
國家對退休年齡的規定:
一、在養老保險繳費最低繳足15年時,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二、在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周年以上時,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礎幹部),同時經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鑒定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三、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同時具備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