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正常退休,年齡,是多少
從1978年起到現在從來沒有變化,法定年齡現行的政策:男性60周歲。女工人(生產崗位人內員,含下崗工人,大部分容也包括下崗女幹部)50周歲,女幹部(管理崗位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55周歲。特殊工種符合條件提前5年。因病男50周歲,女45周歲。截止到今天,國家還沒有出台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是約在1997年才開始出台的政策。)
Ⅱ 司機退休年齡,請問職業司機的退休年齡法定為多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回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答[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Ⅲ 咨詢退休年齡,汽車修理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汽車修理工中包括很多具體工種,其中焊工、電工、鍋爐工、駕駛員、起重工、油漆工等屬於特殊工種,也就是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種。
勞動人事部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規定: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無論現在或過去從事這類工作,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退休:
(一)從事高空和特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的;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
你看看你是否屬於55歲退休的工種。
Ⅳ 汽車鈑金維修工退休年齡是多大
你好,從事特種行業的,如搬運工、化工廠員工、貨車駕駛員、單位維修工、等都是55退休。
鈑金工應在55歲退休。
Ⅳ 退休年齡是多少
法定正常退休年抄齡男性一般為60周歲(襲部分高級別的黨政機關幹部超過60周歲),女性的話與當事人的參保種類、性別、身份等密切相關,需要當事人對應個人基本情況進行判斷:
1、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女性55周歲;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者不區分男女均為60周歲;
4、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而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但這一規定並不具有強制性,本人可以申請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申請退休。
Ⅵ 美國人的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在美國年滿62周歲就可以申請退休了。
從歷史上看,美國社保稅率和支付水平曾經有過多次調整,其中退休年齡提高經歷了一個漸進的過程,體現了一種的「以年齡換金錢」和「老人老辦法」的思路。美國的退休年齡分三檔,給不同的人群以不同的選擇。
第一檔是提前退休的選擇。願意提前退休的美國人可以最早在年滿62周歲時退休並領取打折扣的退休金,62歲退休的保障水平相當於全額退休金的70%,此後每晚一個月退休,退休金水平都有小幅上漲。這項設計為一些由於各種原因希望盡早退休的人士提供了一個選擇,他們可以領取較低支付水平的退休金以換取早日頤養天年。美國大約有45%的人選擇了在62周歲提前退休,另外大約25%的人選擇了在62周歲到67周歲之間提前退休,兩者相加佔了退休者的70%,可見大部分人在早退休和多領錢之間選擇了前者。
第二檔是正式的退休選擇。美國人在年滿67周歲可以申請正式退休並領取全額退休金,大部分人能夠領到的全額退休金在每月1000-2000美元左右,可以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並且退休金數額每年根據通脹率有小幅調整。這個正式退休年齡在歷史上曾經逐步提高,在1937年以前,領取全額退休金的正式退休年齡是65歲,到1943年以後提高到66歲,1960年提高到67歲。退休年齡實行「老人老辦法」,根據出生年份的不同確定不同的退休年齡。比如一個1958年出生的人可以在66歲時候退休,並不需要因為後來退休年齡延長而多等一年。美國有大約25%的人選擇在正式退休年齡退休。
第三檔是制度鼓勵的延遲退休,美國人可以工作到最晚到70周歲,「以年齡換金錢」領到更多的退休金,如果70歲退休的話每月可以領到1500-2800美元,比正常退休多領大約三分之一的退休金。只有5%的美國人選擇了延遲退休。
Ⅶ 駕駛員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回
法定退休年齡答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