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北社保省內怎麼轉移
社會保險省內轉移和跨省轉移辦理流程,社會保險分為省內轉移和省外轉移專。
省內社保轉屬移流程:
1、社保規定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並的。(遷移社保不需要花錢辦理的)
2、先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建議復印一份)
3、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後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並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納年限。
跨省社保轉移流程:
1、申請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3、辦理流程: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參保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社會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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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關於湖北省內社保的問題。
1,可以轉移的。你離開隨州的時候,去隨州社保機構開具一份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內。
2,回到武漢之後,容重新就業參保了,再持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向武漢市社保機構申請將異地的社保轉入,然後兩地社保關系合並。
3,社保中斷了不影響。社保繳費年限和賬戶余額都是累計計算的。
㈢ 湖北省內社保轉移條件
對年齡沒有規定的,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版繳費後,由用人單權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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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湖北省內社保轉移手續
1.必須補交到當前這來個月,因為武源漢的規定,離職後,單位自動轉入個人窗口,不去辦理停交,就是欠繳,必須補交
趕緊去補交,然後辦理停交
補交養老保險就可以了
2.可以轉回武漢的,交費時間沒有中斷,那麼就是連續交,交費時間中斷了,那麼少算中斷部分的時間
現在只有養老保險可以異地轉移,醫保最快需要等7月以後才能異地轉移,其他三險不能異地轉移
3.沒有必要,很麻煩的,補交了武漢的,辦理停交,在B市重新開戶交,將來轉回武漢
4.武漢城鎮戶口,自己交,可以交養老和醫保兩險,B城市公司沒有義務給你現金補償,讓你自己在武漢交,你想這樣做,只能跟公司協商處理
5.對的,以後出台了異地轉移醫保的規定,就可以,現在不行
6.是的
㈤ 怎麼辦理湖北省內的社保轉移
原創本人《社會保險關系的跨地區轉移》,請在百忙中仔細閱讀。 用同專一身份證在異屬地參加社會保險,前後幾次個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累計計算。 國家正在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就是說目前並不是所有城市都可以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社保關系轉出沒有問題,轉入則要看轉入地社保中心是否允許,詳情咨詢轉入地的勞動保障電話12333。 如果可以轉入,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手續,再將轉出手續拿到轉入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入。沒有接收單位的只能轉到戶口所在地,轉為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 如果目前不能轉入,在原參保地繼續繳費;或者保留原參保地的賬戶,在轉入地社保中心重新參保並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待今後出台政策可以轉入接續時再辦理。全國聯保的過程不會太長。
㈥ 2019年湖北省退休人員社保視同繳費年限從哪一年算起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從嚴格意義上說是建立社保個人賬專戶1994年10月前算起,屬但從三種人的劃分,即:老人、中人、新人看又有他的泛意,就是對新人劃分,1998年10月後參加工作參保者為新人。
㈦ 湖北社保省內轉移
一、新開戶地續交的起始時間必須緊跟轉入地停交的時間,也就是補交齊斷交專部分保費,才能銜接屬之前的社保,否則不能累積社保年限,一切還得從頭開始。
二、目前湖北省內還不能自由遷移社保。如果新舊單位同一市內,是不需要辦理社保遷移的。
三、如果屬於正常轉移的,之前繳交的保費可以全數轉出。如果停保提取保費,或者轉為個人帳戶繳費,那麼只能轉移個人繳費部分,單位負責的部分保費不能轉移。
祝好運!
㈧ 湖北省內養老保險退休時需要轉移嗎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已經時限省級統籌,同一省內政策完全相同,在湖北省內參保,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沒有區別。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改革企業職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鄂勞社文[2006]169號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本通知實施前已經退休、退職的人員,仍按原待遇標准計發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退職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 (三)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退職,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 1、過渡性養老金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退職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的乘積。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退休前歷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㈨ 湖北省內換工作地點了不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會影響退休工資嗎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已經時限省級統籌,同一省內政策完全相同,在湖北省內參保,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沒有區別。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改革企業職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鄂勞社文[2006]169號
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本通知實施前已經退休、退職的人員,仍按原待遇標准計發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退職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
(三)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退職,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
1、過渡性養老金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退職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的乘積。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退休前歷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