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繳納社保跟單位繳納社保退休後工資是一樣的嗎
個人繳納社保跟單位繳納社保,如果繳納的檔次一樣,退休後工資就是一樣的。
B. 請問:個人繳社保和單位繳社保,退休後拿的退休金有什麼差別嗎
兩者有幾方面的區別,分別如下:
一、付款性質不同:單位支付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只要在單位工作,單位就要支付,否則會受到處罰。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是自願的。如果覺得社會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費用,可以自己支付,也可以選擇不支付。
二、資格不同:單位支付養老保險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個單位,但是帳戶沒有限制。無論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給社會保障人員。個人繳費養老保險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個本地賬戶。
三、在支付對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別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這一單位的繳款比率遠遠高於個人的繳款比率。
四、單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費率將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個人賬戶,而60%被列入社會保障賬戶。
五、如果沒有完美的死亡,只有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繼承。將單位的養老保險與個人的養老保險進行比較,發現單位支付了大量的養老費用。因為大部分是單位支付的,個人的份額很低。
(2)單位繳納社保跟退休金擴展閱讀:
養老金的領取金額和自己繳納社保的基數有關系。
一、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三、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C. 個人繳社保和單位交社保在以後退休的時候開的工資一樣嗎
單位交的社保屬職工社保,
個人交的社保分兩種:有居民社保和職工社保。
居民社保和職工社保退休的待遇是不一樣的。
職工社保退休的工資要比居民社保退休工資要高。
D. 個人繳納社保跟單位繳納社保退休後工資是一樣的嗎
個人繳納社保和單位繳納社保的領取養老金是不一致的,但與繳納的額度和年限有關的,因此,只要未退休時,繳納社保可以多多益善。
E.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退休後退休金是一樣的嗎
你好!如果是在同一地區,同一的繳費年限,同一繳費基數,同一退休時間。單位和個人交社會保險,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是一樣的,沒有區別。
F. 個人繳納社保跟單位繳納社保退休後工資是一樣的嗎
如果是相同社保繳費基數,個人繳納社保和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在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是大體一致,只是個人繳納社保很難和單位一樣按照職工的年度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社保,所以,大多數個人繳納社保都是最低基數,所以,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會相應少一些。
G. 單位繳納社保和個人繳納社保,在退休後,養老金領取差別在哪如何計算的啊困惑
企業必須為職工投保,這是國家的強制性規定,需要投五險,除養老、醫療外,還有工傷、生育、失業保險,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是根據其上一年度的年收入確定的,最低限是60%的社平工資,最高限是300%的社平工資。
個人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由於無法確定個人年收入,一般是按照規定的比例確定繳費基數,比如60%、80%、100%……300%,也可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起投,個人繳納社保主要有二項,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轉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主要看上年度個人繳費基數,最終確定繳費額度。
96年後參加工作的養老金計算 基本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本人退休時上年度非私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 1%。(注:各地方在1%的系數可能不同在1~1.2)
個人賬戶養老金 =本人退休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60歲為139個月、55歲為170個月)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為:平均繳費指數(0.6~3)X社平工資
(7)單位繳納社保跟退休金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H. 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待遇一樣嗎
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待遇不一樣,退休工資的升漲也不一樣。
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金卻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養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約為在職工資的八九成;企業職工一直繳納養老金,養老金卻只有在職工資的約4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8)單位繳納社保跟退休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