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不辦理退休手續怎麼辦
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訂立返聘合同。
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1)單位未辦社保退休手續擴展閱讀: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堅決按照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職工退休、退職,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勞動權利的根本保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 檔案里沒有結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社保局有權不給辦理退休手續嗎
檔案里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社保區也沒有權利不辦理退休手續,只要你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就社保局就必須給你辦理退休。退休手續。
3.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用工單位是否可以不給繳納社會保險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職工和企業的勞動合同自然解除,企業不再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二十一條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可以終止勞動關系。
(3)單位未辦社保退休手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 沒有單位交社保怎麼辦理退休年齡
你好,職復工辦理退休有兩種情況,一制種為退休時在職的,這樣的情況需要單位給辦理的,規定是在最後一個月社保繳納完畢之後先審核檔案然後辦理退休手續。另一種情況就是到達退休年齡的時候職工是失業狀態的,這樣的青島這面2013年2月1日剛出的新規定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中心辦理,然後到社保辦即可。
你說的必須辦成個體才能退,是不是後者,是的話有兩種可能,一你社保辦窗口找錯了,找到的辦理失業狀態退休的,二可能沒說明白,社保辦沒弄清楚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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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單位未繳養老保險員工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同時,依據江蘇省高院、省仲裁委《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 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請求用人單位賠償養老保險待遇損失。
且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實不能補繳或者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自該用人單位依法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之日起,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未滿十五年。
用人單位應按照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一次性支付勞動者養老保險待遇賠償。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
用人單位應按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以當地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繳費基準,並按其應當繳費年限確定養老金數額,按月支付勞動者養老保險待遇,並隨當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調整而調整。」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上述規定的標准賠償損失。
(5)單位未辦社保退休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6. 沒有單位交社保怎麼辦理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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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職工辦理退休有兩種情況,一種為退休時在職的,這樣的情況需要單位給辦理的,規定是在最後一個月社保繳納完畢之後先審核檔案然後辦理退休手續。另一種情況就是到達退休年齡的時候職工是失業狀態的,這樣的青島這面2013年2月1日剛出的新規定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中心辦理,然後到社保辦即可。
你說的必須辦成個體才能退,是不是後者,是的話有兩種可能,一你社保辦窗口找錯了,找到的辦理失業狀態退休的,二可能沒說明白,社保辦沒弄清楚你的意思。
祝你好運
7. 如果達到退休年齡,但是單位沒有辦理社保退休手續會有什麼後果
從應領取退休金的當月到辦理退休的當月只能企業自己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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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退休了單位未交社保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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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欠費回(欠費、與沒有交齊答,是不同的概念),單位在給你辦理退休手續之前,必須補繳,否則給你辦不了退休手續。
如果所謂不齊是不夠最低繳費年限,而又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齊的原因並非單位責任,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就再也給你繳不上費了,社保也不接受了,你只有離開單位自行繳費。
按規定不允許一次性補繳退休,只允許你延長繳費時間繼續繳費,直到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9. 下崗再就業工人,原單位欠交社保,現單位也沒有繳納社保,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沒有繳納社保也就無法辦理退休,領不到退休工資,你可以持勞動合同工資條等證據向當地內勞動仲裁容委員會申請仲裁,拿到勝訴的仲裁書讓單位到社保局給你補交社保,或者向法院起訴單位主張補交社保,補交社保以後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和醫保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