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年8月1日優撫金上漲多少
您好,省退役軍人廳、省委組織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8月1日起調整山東省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
山東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在鄉老復員軍人每月增加150元
《通知》提出,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其中,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准分別為每人每年96970元、93910元、90830元,烈屬為每人每年30780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為每人每年26440元,病故軍人遺屬為每人每年24870元。
山東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在鄉老復員軍人每月增加150元
山東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在鄉老復員軍人每月增加150元
《通知》明確,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調整後的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為:抗戰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於21880元,其他時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於21380元。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700元。
同時,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700元。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准。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達到每人每月540元。
此外,《通知》還要求,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45元。對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補貼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8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7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提至每人每月680元。
B. 全國統一退伍軍人優待證2020年幾月能夠發放
全國5000萬退役軍人有望在今年年內才能領取到全國統一的《退役專軍人優待證》。我國是一屬個法治國家,退役軍人持有《退役軍人優待證》享受的24項優待項目,將涉及國家20個部門,所以在目前全國人大還沒有召開的情況下,《退役軍人保障法》就沒有辦法得到批准和實施,那麼必將涉及《退役軍人優待證》的發放時間延長的。
事實上2020年1月14日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0部門已經頒布了《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0﹞1號)網頁鏈接,其中關於退役軍人24項基本優待項目,就是等待著全國性《退役軍人優待證》發放以後、對於退役軍人持證優待的項目。其中很多項目就在等待全國性《退役軍人優待證》發放後,才能享受優待的。
C. 2018年退伍軍人六十周歲新政策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民發2011110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老年生活補助。
為確保政策順利貫徹落實,經商財政部,提出如下落實措施。
一、適用對象的界定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二、人員身份的核查認定
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
(一)政策宣傳。各級民政部門要廣泛採取媒體播報、張貼告示、入戶宣講等形式,保證將政策內容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防止因政策宣傳不到位出現漏查漏認的問題。
(二)個人申報。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三)初審把關。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四)會審認定。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後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
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核實過程中有疑義的,應逐級請示,確保認定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會審認定的依據應為個人檔案、退伍證、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對年齡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身份證不符的,應以身份證為准;對服役年限的認定出現個人檔案與退伍證不符的,應以個人檔案為准。
對無法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申報人,由鄉(鎮、街道)民政助理員會同同級人武部、村(居)委會和已認定的同鄉(鎮、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隊服役的人員進行會審,形成會審紀要後,連同相關資料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五)建立檔案。縣級民政部門對申報登記人員的資料,要建立健全檔案和數據資料,並認真做好適時更新、動態管理工作。
(3)優撫人員的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普查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國家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
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時軍齡計算為工齡」或「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軍齡視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經普查後確認符合享受老年生活補助的退役士兵,將從2011年8月1日起享受待遇,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
符合條件的人員(目前已年滿60周歲以及今年年滿59周歲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養老保險(退休金)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
普查登記工作將於11月10日全面截止,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請抓緊時間申報登記。
D. 社保卡在哪裡領取
以太原市為例來:社保卡自在太原市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領取。
一、單位領卡
1、辦理條件:社會保障卡制卡完成
2、攜帶材料:《領取社會保障卡單位介紹信》(加蓋公章);經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A4紙);U盤(用於拷貝《社會保障卡領取清單》)。
二、個人領卡
1、辦理條件:社會保障卡制卡完成。一般由單位領取,如個人有特殊情況,經審核後,情況屬實方可辦理。
2、攜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一、單位開卡
1、辦理條件:單位將領取的社會保障卡發放到參保人手中,參保人在《社會保障卡領取清單》確認簽字。
2、攜帶材料:參保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社會保障卡領取清單》
二、個人開卡
1、辦理條件:參保人員領取到社保卡後急需使用,而單位未辦理單位開卡的,個人可申請辦理個人開卡。
2、本人辦理攜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社會保障卡。
3、他人代辦攜帶材料:被代辦人及代辦人兩人的有效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被代辦人的社會保障卡。
E. 國家對60歲以上退伍軍人補貼有多少
有補貼。
補貼標准如下:
一、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
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二、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三、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
1、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年統一標准進行發放;
2、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包含從軍軍齡。
四、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享受軍齡優待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只需要繳納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時從軍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15-5=10),只需繳納10年即可。
政策適用退伍軍人的界定: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F. 涼山彝族自治州勞動局對優撫人員在退休年齡上有什麼規定
退休年齡由國家統一規定。優撫人員也是與正常人一樣。
G. 社保與五險一金有什麼區別
社保與五險一金有什麼區別?當然是有區別的。主要是外延和內涵的區別,如果說社保是外延,那麼五險就是內涵,但是一金和社保是完全沒有關系的。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個人觀點。
綜上所述,社保和五險一金區別是非常大的,但是和五險基本上沒有區別,社保是總的概念,五險是具體的內涵,住房公積金則完全不屬於社保的范疇,是獨立社會保險之外的另一個體系。
H. 傷殘軍人在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方面有什麼優惠政策
1.在服現役期間,參戰或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辦理退休手續,由原徵集地或直系親屬的居住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現役後沒有參加工作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恤金;退出現役後參加工作,或者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保健金。繼續在部隊服役的傷殘軍人,由所在部隊發給傷殘保健金。
3.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由國家設置專門機構供養;分散供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並按照規定發給護理費。二等、三等傷殘軍人,家居城鎮的,由本人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農村的,其所在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疾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4.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三等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因病所需醫療費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民政部門酌情給予補助。
5.復員退伍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6.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製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負責解決。
8.傷殘軍人乘坐國營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國內民航客機,憑《革命傷殘軍人證》准予優先購票,並按規定享受票價優待。
9.傷殘軍人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傷殘軍人報考中等學校、高等院校,錄取的文化和身體條件應適當放寬。
10.享受《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的撫恤和補助待遇的傷殘軍人,生活仍有困難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給予優待照顧。
11.因戰致殘的傷殘軍人在評殘發證後,一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一年後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因戰、因公致殘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因病死亡後,其家屬按照病故軍人家屬的撫恤規定,享受定期撫恤金。領取傷殘撫恤金的傷殘軍人死亡時,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喪葬標准,發給其家庭喪葬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