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事業單位辭職後 自己交社保 退休工資是否有區別
沒區別,自己交社保如果繳納的基數和之前繳納的基數一樣,退休後是沒有影響的。
現在都統籌之後,事業單位和企業繳費都按照單位20%,個人8%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基數可以選擇適合的檔位,如果交的檔位高,退休工資會比之前的更高。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1)事業單位社保退休金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❷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沒有交社保,有退休金嗎
沒有交社保,退休時候是沒有退休金的。
(1)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事業單位社保退休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❸ 社保原來是按事業單位,後來轉企業,以後退休金會不會受影響
如果你已經是屬於企業了,那麼退休時候按企業退休。
以前繳的養老金依舊有效,以前應該算視同繳費年限的依舊有效。
謝謝你的提問
❹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轉入社保的待遇有變化嗎
養老金並軌以後,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待遇不可能會比以前更少。
❺ 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滿十五年,辭職後能不能享受養老金政策有何依據呢
我曾經從事人事工作多年,比較熟悉社保和退休工作。看到你的案例,還是想結合自己的認識,給你一些建議或忠告,供你參考。
既然題主很篤定地說自己已經交足了15年的養老保險,那麼無論今後是否離開事業單位,將來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是肯定沒問題的。因為完全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兩條法律依據。一、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我認為以你的案例而言,從事業單位辭職,只考慮這一點,難免有失偏頗,或者說還遠遠不夠,你的當今之計,還有待進一步商榷。
其實,在事業單位工作並退休,和企業相比,單就在職待遇、社會人脈、工作及生活壓力、退休待遇而論,就已經是很多人羨慕,甚至是夢寐以求的事情。而題主你卻要辭職,令人費解。從你的描述中看到的是你的疲憊,而不是有更好的職業定位,不知遇到了什麼問題,是否可以解決。從你的描述中分析,你至少也是四十歲上下的中年人了。在這個年齡做這種轉換,我勸你還是應該三思而後行。畢竟在事業單位辭職,不算小事,影響到你一生職業生涯的路徑,職位錨的重新定位,事業發展,社會生活,家庭生活及退休後的待遇等一系列現實問題,應該是個慎重的決定。
❻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入社保後為何退休金減少了
以前,行政事業單來位退休源人員的退休金是由原單位發放。後來,按照相關規定,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發放工作全部移交給當地的社保機構,由地方財政體制並入社保體制。
退休金發放變換體制之後,不應該出現每月的退休金總額減少的情況。再有,近年來,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已經有過幾次按政策規定的上調,就更不應出現後來的退休金比以前領到的退休金減少的情況。
如果有疑問,還是有必要弄清楚、弄明白的。可以向原單位分管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員詢問,也可以到社保機構向負責退休金發放的工作人員詢問。
❼ 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養老金為何那麼多
1、繳費檔次不同
眾所周知,養老金的繳納一般都是單位20%,個人8%來進行。一般是以該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在繳納比例這一方面,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和普通單位員工都是一樣的,但唯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繳納基數,一般來說,企業未來減少自己的人力成本,為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也就是僅僅以當地平均工資的60%進行繳納,而公務員等人員則是按照當地平均工資的100%進行繳納,因而導致兩者的養老金的份額出現很大的偏差,二者也是兩者差異存在的最大化原因。
2、社會保險繳納知識普及不夠
在中國的現今社會,大部分人均來自於農村,他們的保險意識相對薄弱,很少人會想到要去繳納保險金,甚至有些人認為繳納保險金會加大自己的平時花銷,只顧眼前利益,雖然說只要勞動年限達到就可以享受養老金,但是這種行為還是會對自己以後養老金的額度產生影響。而公務員、事業單位基本不存在這個問題,直接繳納到退休,這就導致兩者的差距持續加大。
3、微小企業眾多
現在很多的微小企業,由於自身的發展受限,考慮到成本問題,短期內無法為勞動者繳納保險,這就導致某些曾經繳納過保險的員工無法續繳,養老金斷繳,從而導致後期他們的養老金額減少,和機關單位員工差距加大。
擴展材料:
其實就目前來說,關於縮短公務員、事業單位與企業員工之前的養老金差距,國家也一直在做努力,養老金並軌就是其中的一項舉措,但是我國的養老金制度要想完全沒有差距,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要走。
❽ 事業單位繳納養老金後,退休後社保上怎樣發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方案中明確,「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和工作年限等確定,由省統一制定視同繳費指數表,而視同繳費指數具體計算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另行印發。
❾ 為什麼同在一個事業單位,有的員工的退休金在社保拿,而有的卻在財政拿
1。現在所有退休人員應該全部在社報部門領取退休金。2。社報是一種國家統籌,當地社報金不足的情況下,由當地財政補差給社報部門後,還是由社報部門發。不存在沒有保障,這是一種政府行為。3。事業單位存在幹部編制和工人編制。這2種人退休後都在社報領退休金。但是,幹部身份的人比工人身份的人退休金不一樣。放心吧,不存在退休金沒有保障。
❿ 事業單位退休後在本單位和到社保局拿工資有區別嗎
事業單位退休後在本單位和到社保局拿工資性質一樣。事業單位的工資,退休費用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資科核定。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工資構成主要包括四大部分,退休費、保留物價補貼、退休補貼和住房補貼,其中退休費和退休補貼佔比是非常大的。
退休金由社保局發,單位發的是住房補貼、取暖費和物業管理費。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欠繳社會保險費,會導致退休人員無法計算養老金標准,所以社會保險局無法發放養老金。
具體來看在職時的工作性津貼退休後不再領取,保留物價補貼和住房補貼退休和在職時金額一樣,退休費=(在職時職務工資+在職時級別工資)×退休計發相應比例,退休補貼則是在職時的生活性補貼而且退休更多了,所以同上退休職工退休工資能拿4000元左右。
(10)事業單位社保退休金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職工在職時工資構成主要包括六大部分,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保留物價補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住房補貼,其中級別工資、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佔比較大。中部地區三線城市的一個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在職時的工資也能夠拿到4000元左右。
事業單位因具有穩定的工作性質、高度的社會認可、優越的保障條件、全面的隱性福利,廣受大眾追捧在人們心中也一直是讓人嚮往的職位。但是「八項規定」發布實施後很多福利都已被取消,財務記錄進行規范後多種不良現象也得到了遏制,所以總起來說事業單位待遇已經不如以前優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