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金退休後只享受了一年去世,剩下的給退嗎
養老金退休後復只享受了一年去世,制其個人賬戶是不會退的,但其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被繼承,且會從養老保險基金給予一定的撫恤金和喪葬補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已退休後死亡退休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B. 退休後死亡養老金,死亡賠償金怎麼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作為一個民事權利主體生命權的喪失(死亡)作出的賠償。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而生命權則是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生命權的喪失都是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
因此,死亡賠償金實質是以受害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為給付條件。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傳統上有「撫養喪失說」和「繼承喪失說」兩種理論。「
撫養喪失說」認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喪失了生活資源的供給來源,受有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對該項損害予以賠償。
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並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
(2)已退休後死亡退休金擴展閱讀:
相關計算
一、 死亡賠償金與受訴法院的經濟水平有關。
想當然的,如果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水平較好的話,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基數就會比較高,從而死亡賠償金的總數就會比較高。
二、 死亡賠償金與死者戶口有關。
同一地區,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時還會存在著巨大的差別,導致死亡賠償金的數額相差幾倍也有可能。
因此,法律規定了農村戶口按照城鎮居民收入標准獲得賠償死亡賠償金的條件,死者近親屬可根據條件積極爭取。但因同一侵權行為導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三、 死亡賠償金與死者的生理年齡有關。
當受害人年齡較大時,根據生命存在的特徵,不適宜做較大的死亡賠償金賠償。
因此,國家法律把死亡賠償金的年限與人的年齡相聯系,年齡越大,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就會越少,既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C. 參加社保後退休去世的撫恤金是多少
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D. 退休老人去世後退休金怎麼算
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
退休老人死亡,享有的民事權利終止,退休金(基本養老金回)發放到當月答止,之後不再享有退休金。
對於退休老人生前領取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和農村居民養老金,屬於重復享受,應當由遺屬選擇保留其中一份,把重復享受的另一份退還。
退休老人死亡之後,近親屬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申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民法總則》
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規(2016)5號
五、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E. 退休老人死亡後家屬還能領多久退休金
如果是退休職工去世則次月停發養老金,但是可以領取到喪葬費;
如果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病故可以一次性領取到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F. 退休人員死亡五險一金怎麼辦
退休職工,已經退休,也就不再繳納五險,養老保險計算在退休費的裡面了,也已經在領取了,住房公積金在退休後就已經辦理領取銷戶手續,死亡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還有餘額的,可以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全部繼承,喪葬費和救濟費等。
1、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3]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3、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4、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5、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6)已退休後死亡退休金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單位需要承擔一部分,這部分從單位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員工也需要承擔一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因為各地不太一樣,我們以北京舉例,聘請一名月薪1萬元的產品經理,每月需要承擔的社保、公積金成本為:也就是說,對於企業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資外,還需要為員工額外支出431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
對員工而言,10000元工資到手之前會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險一金費用,之後還會被扣除個人所得稅,因此員工實際到手工資低於7500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五險一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撫恤金
G. 退休職工,不幸去世之後,養老金怎麼辦
退休職工死亡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大多數地區規定,在職職工醫保返還與社保繳費基準掛鉤,通常不超過2%;退休職工醫保返還與個人基本養老金或者當地社平工資掛鉤,通常介於4%~6%。
目前,個人醫保卡賬戶余額可以在參保地看病、買葯,少數地區可以取現或者用於購買商業保險。
職工去世之後,家屬是可以繼承醫保卡賬戶余額的。當前,領取的前提是賬戶余額不為0。查看的方法很多,通過APP、或者到葯房,都可以。
3、喪葬補助和一次性撫恤金。
根據規定,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
(1)喪葬補助金。主要用於補助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具體金額、因地而異。比如,大連是當地上一年度3個月社平工資、南京市一次性補助6000元。
(2)一次性撫恤金。現有政策中,公務員最多發放40個月基本養老金、事退職工最多發放20個月基本養老金;企退職工,各個地區不一,比如山東是10個月基本養老金、重慶市15個月基本養老金。
綜上所述,退休職工去世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同時,還能領取其他三筆權益,如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醫保卡余額、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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